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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印发关于铜鼓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11 14:32:39来源:铜鼓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30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铜鼓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铜鼓县人民政府

铜鼓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区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扎实推进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矛盾冲突,科学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实施范围

包括江西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西铜鼓棘胸蛙省级自然保护区、江西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江西铜鼓定江省级湿地公园、江西省铜鼓地质公园全部范围。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原则。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时,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进行整合。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强度高于自然公园,优先保留;不同级别的,低级别整合到高级别保护地。对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可打破行政区划界线合并重组。

(二)坚持“退补平衡”原则。自然保护地经整合优化后减少的面积,原则上由各乡镇场按生态价值相近的原则“退一补一”,补划相应的面积,确保辖区内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三)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整合优化过程中,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和功能分区调整、撤销、晋升等均要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的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调整、撤销,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坚持统筹推进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同步开展,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协调推进,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家底。各乡镇场要在2020年4月20日之前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地进行全面摸底。摸清交叉重叠数量、面积、区域等情况,尤其要重点摸清需要调出部分,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房屋、道路、人工商品林、核心区内毛竹林、在建和拟建重要项目和重点工程区域、矿业权和能源、水利水电设施等。同时,要对辖区内未纳入自然保护地但纳入了生态红线、其他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等区域进行调查和评估,为整合优化工作打牢基础。

(二)合理整合优化。各乡镇场在2020年5月5日前,根据发展和民生需要,确定需要调出自然保护地部分,并按相同面积落实划入自然保护地部分。在保障社会、经济统筹发展的同时,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三)强化协同配合。县林业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有序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组织对各乡镇场提出的整合优化预案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提出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再报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业局审核。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铜鼓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余伟彬,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政,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柏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三波,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李刚,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彭卫国,县发改委二级主任科员

付卫成,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文初,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张庆,县水利局副科级干部

黄亮,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吕敬国,县林业局山纠办主任

胡秋亮,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喻春生,城区社区管委会二级主任科员

林枝,永宁镇组织委员

冯成利,温泉镇副镇长

雷宇超,排埠镇科技副镇长

王琨,三都镇组织委员

谢剑锋,棋坪镇人大主席

潘勇,大塅镇副镇长

金鑫,带溪乡副乡长

冯先开高桥乡副乡长

吴济文,港口乡副乡长

刘凯茶,山林场副场长

李峰花,山林场副场长

王方林,大沩山林场副场长

陈春明,龙门林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局,由陈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六、资金保障

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要求高,突破点多,各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障才能顺利开展工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入专项支出预算,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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