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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南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3-03 16:30:06来源:定南县人民政府阅读量:53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南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南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定南县人民政府

一、总体思路

202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集中力量做好农村“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

二、主要政策

(一)改造范围

改造范围为全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房,不含县城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危房。对于危房户和无房户无改造意愿、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安居问题的,在履行确认改造意愿程序后可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具体补助标准为:新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每户补助3万元;如对象为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0.2万元补助资金;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0.7万元。

(四)改造方式

C级危房的应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价值的应实施拆除新建。新建房屋坚持就地就近建设,并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较多的地方可规划集中建房。鼓励各镇通过盘活原有闲置统建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买城镇商品房和敬老院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进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三、改造要求

1.各镇要在此前建立的“四类重点对象”台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认定程序,对补助对象进行核定把关。将已享受过其它住房政策、名下有非小型生产用车辆、拥有规模以上工商企业产权或注册其法人的人员坚决取消补助资格,精准确认补助对象。

2.C级危房修缮加固必须有效解决危险部位问题,防止短期内因技术原因重新变为危房,要在房屋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达到15年以上使用安全期限的改造质量安全要求。D级危房拆除重建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推荐选用危房改造新户型图集,“四类重点对象”新建房屋必须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每户住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10㎡。原址重建中原宅基地面积较小、不足60平方米的,可建两层,但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3.危房改造建房面积超标的“四类重点对象”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明确任务

根据上级下达给我县“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数10户,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详见附件),在上级补助资金有结余情况下,任务数可根据各镇实际适当增加,各镇根据任务数制作花名册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

计划任务分解后,各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各镇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认定工作要求在3月底以前完成,4月份要全面开工,5月底要全面完成改造。待县级验收合格后,要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援建”标识牌,在标识牌右下方标注“二○二○年”。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三)资金发放

各镇在完成验收工作基础上,于10个工作日内上交补助对象资金申报材料,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社保卡”账户。

(四)档案整理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要求参照《江西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做到专人管理、内容齐全、规范齐整。在此基础上,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工作,确保6月底前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录入至住建部信息系统。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县金融局、县残联、县供电公司、各镇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定南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导。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挂点帮扶机制。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挂点领导及挂点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和联系点安排,负责指导和帮扶联系点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巡查考核机制。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巡查指导,各镇要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完成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及时宣传报道各镇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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