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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屯留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0-11-27 10:39:16来源:屯留区人民政府阅读量:602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60个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名单,我省三地入选,其中,我市屯留区榜上有名。

山西长治屯留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更好地宣传典型,农业农村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中选出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60个县(市、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并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学习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改革试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屯留区自2018年6月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以来,坚持高位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学研政策,强化宣传培训,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标准,坚持典型先行,强化统筹推进,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工作合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地落实。

目前,全区293个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2.7万人,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93个,取得阶段性试点改革成果,同时在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为农村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活力。

>>如有屯留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屯留区农村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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