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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密山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11-23 15:40:37来源:密山市政府办公室阅读量:8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办、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保险公司: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密山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密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9日

密山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官网截图

密山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和普惠金融加快发展,慎重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和鸡西市关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通过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进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平台、抵押物价值评估体系、抵押贷款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等举措,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经过1-2年的试点,我市将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多级联网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立比较完善的抵押、流转、评估、抵押物处置、风险补偿及缓释等环节的融资配套政策与中介服务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机制,创新一批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为核心抵押物的涉农信贷产品,有效满足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

力争2016年末,辖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较上年增长10%,不附加其他担保条件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0.5亿元;2017年末,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增幅高于上年同期,不附加其他担保条件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比上年增长20%,基本满足“三农”领域多元化融资需求,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有序。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要坚持于法有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推进试点工作。

(二)自主自愿。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需经承包农户同意,抵押仅限于流转期内的收益;金融机构要在财务可持续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三)稳妥推进。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政府之间的关系,慎重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四)风险可控。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完善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平台搭建、风险补偿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等配套政策,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规范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书,确保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权属清楚、合同规范、权证齐全、账簿完备;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探索对通过流转取得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颁证,各乡镇、村要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和土地流转档案,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和价格定期发布等制度,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

(二)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工作力度,简化贷款管理流程,扎实推进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切实满足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在现已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单独以承包土地经营权为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内发放中长期贷款,有效增加农业生产的中长期信贷投入;对额度较大的贷款,可以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公司保证”等模式,满足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

(三)规范银行贷款操作流程。贷款银行要严格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行管理、自我约束的原则实行市场化操作,切实防范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及操作风险。

(四)建立贷款风险保障机制。结合辖区财政状况,由财政与各开办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因地震、冰雹、严重旱涝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损失进行补偿;同时为引导鼓励银行业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力度,探索建立专项奖励机制,每年由市财政按照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新增额的一定比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考核奖励。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借款人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五)探索抵押物处置方式。积极探索抵押物处置机制,保证金融机构顺利实现抵押权,因为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需要实现抵押权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及不改变耕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

(六)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持续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和评选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农户的贷款政策优惠力度,提高信用农户的贷款额度,简化贷款审批程序,以此不断激励农民增强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五、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3月末)。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农业局、农业局、财政局、国土局、经管站、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保险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密山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工作思路和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分工;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制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办法》,并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试点推进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2月)。正式实施试点运作,落实试点实施方案;按计划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建立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进行督查落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试点实施办法,创新并完善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的管理制度、办法,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三)试点总结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末)。对试点工作边工作、边探索、边总结,对前期试点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经试点工作小组审定后上报省级试点工作推进小组;重点介绍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试点过程中好的做法、碰到的困难以及化解思路或办法。

(四)宣传推广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末)。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对已经成熟的试点经验在辖区内进一步推广,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支持“三农”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并落实好相关试点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上级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合力推动试点工作按进度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在试点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对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颁证、评估、抵押、贷款等相关服务,切实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间,依法减免有关费用;各金融机构要通过严格审核借款人资格、现场查看抵押物、开展贷后检查、严格监控借款人信贷资金运用情况等手段,切实防范和化解贷款违约风险。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试点良好氛围。加大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街头宣传、网络等多种形式,向金融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宣传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意义、内容和配套扶持政策,促进相关各方提高认识,达成共识,营造良好的创新工作推动氛围。

(四)强化动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试点推进情况。加强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信息反馈,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对试点进展情况、效果和问题进行监测评估,按季撰写试点情况监测分析报告,年底提交总结报告和政策建议,按时上报鸡西市和省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附件:密山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密山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赵  醒  市长

副组长:徐  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时景泉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充  中国银行密山支行行长

王  军  工商银行密山支行行长

冯占奎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刘立铭  农业局局长

刘丽馥  财政局局长

刘量宇  邮政储蓄银行密山支行行长

向  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密山支公司经理

朱建海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经理

朱洪光  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景慧  连珠山建设银行行长

李  彬  建设银行密山支行行长

李恒明  哈尔滨银行鸡西密山支行行长

邱  巍  人民银行密山支行行长

陈  刚  市政府办主任、金融办主任

姜  勇  农业发展银行密山支行行长

姜明宝  龙江银行鸡西密山支行行长

耿铁良  哈尔滨银行鸡西牡垦支行行长

都金成  农业银行密山支行行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民银行,主任由人民银行行长兼任。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办):根据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修订《贷款管理办法》,指导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完善实施细则、深化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人民银行密山支行:负责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牵头起草《试点工作方案》,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和《贷款实施细则》;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顺利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取得明显成效的法人金融机构予以支持;负责做好试点专项统计、信息反馈、评估总结等工作。

农业局:统筹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牵头推动引进或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工作;指导和提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交易以及政策咨询服务;探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

市经管站: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评估、登记;制定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规范抵押登记手续;加快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工作的进度,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规范性管理;每年根据土地区域、类别联合出台土地经营权参考价值。对符合条件、申请贷款的农户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进行登记、备案,出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抵押他项权利证书》。

财政局:制定出台财政支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政策文件;统筹安排深化试点工作推进经费;落实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有关配套奖励政策。

国土资源局:配合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结合本方案制定《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分别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拟定推进方案,加大推进力度。

各涉农保险机构:负责积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发挥农业风险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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