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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推进工作方案发布

2020-07-16 13:41:11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阅读量:802

2019年7月25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吕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36号),以下是《方案》全文。

吕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摄图网

吕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推进工作方案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中农函〔2019〕17号),确定我市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第四批),要求试点任务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并取得实实在在的试点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整市试点推进工作方案。

一、试点任务

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划定7大试点任务: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按照农业部等9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要求,全面清查核实集体资产,做好数据审核校验,并及时报送数据。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并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和监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对集体与外部单位、部门的产权关系,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充分考虑资产形成的过程,实事求是地界定集体资产权属。严格划清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边界,防止产权纠纷。

2.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种因素,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标准、办法,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保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成员家庭新增人口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3.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和设置的集体股所占份额,遵循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股权设置办法计算股权份额或股份数量、股值,将确定量化的可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建立股东清册;以户为单位,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县级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在县域范围内统一股权证书格式,并统一印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一般实行静态管理,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按照“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的基本原则管理股权。同时,要落实政府拨款、减免税费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政策,探索将其量化为集体成员股份的具体办法。指导贫困地区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提供组织保障。

4.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把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落到实处。结合实际确定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成员股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有偿转让,但要防止和避免股权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的,一般应由成员自愿提出退出股份申请,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价格收购。成员股的继承,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贷款办法。

5.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要求做好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现阶段可由县级农经部门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并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凭登记证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手续,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研究完善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

6.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按照“三变”改革的思路,统筹财政资金、引进社会资本、撬动银行贷款、盘活农村和农民资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

7.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县乡农经管理体系建设,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财务会计核算等相关内容纳入平台管理。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村进行及时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二、改革的具体路径

1.科学划定集体资产量化范围,分类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集体资产构成有差异,农民诉求不尽相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科学划定集体资产量化范围,分类实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决定了不同类型的村应采取不同的资产量化形式。要重点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纳入折股量化范围,分类改革农村集体资产,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采取不同的资产量化形式,分类实施,稳步推进。

2.民主确定成员资格认定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应涵盖各个阶段的不同群体;资格认定标准办法应取得群众认可,认定标准应一致,权利与义务应对等,认定程序应公开、民主、规范、合法,得到村民的认可和满意。

3.规范股权管理,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设置集体股涉及二次改革与二次分配问题,比较复杂,所以现阶段股权设置应以个人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村民群众选择,并通过公开程序自主决定。如要设立集体股,集体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20%。

4.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

5.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多措并举,拓宽渠道,盘活资产,有效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各级政府要给予政策性扶持或资金项目的整合利用,如通过参股或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形式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土地、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性资产发展现代农业项目、休闲农业和农村旅游;探索利用各类闲置的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关产业。

三、试点进度安排

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的时间表为:在全面动员部署清产核资工作、制定清产核资配套政策、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培训、分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建立集体资产台帐,对清产核资开展“回头看”,将清产核资结果纳入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并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编制成员名册。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开展股权设置、折股量化等工作。2019年下半年,全面开展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发放股权证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赋码,规范集体资产监管和运营,汇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模式。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各级组织领导保障推进。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包乡及部门配合机制以及农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用,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2.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保障推进。要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按月填报工作进度表,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百分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督查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等,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体协调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加强县乡干部培训保障推进。要继续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级对县级分管领导、农经部门业务骨干和乡镇农经站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级对乡镇包村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推进。全市要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力度,继续通过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等新闻媒介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印刷发放《吕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资料汇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做到政策到户,家喻户晓。要继续做好吕梁电视台《沃土》栏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题宣传工作。

5.加大管理督导强度保障推进。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认真的检查指导,强化监管。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县乡村调研督导,同时继续通过13710政务督查系统督导推进。

6.加强试点示范引领保障推进。孝义市作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继续深度总结试点典型经验,坚持分类探索指导,试点攻关,典型示范,为吕梁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促进吕梁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现新突破。

7.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县、乡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农发〔2019〕2号)精神,站在农业农村发展全局的高度,把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作为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农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解决好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问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同时,要完善工作制度,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农经干部工作能力,确保农经管理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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