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手续怎么办理?减免部分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2020-05-24 19:19:5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333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那么土地出让金手续怎么办理?减免部分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一、土地出让金手续怎么办理?
我国《宪法》第10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分离,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国家只能通过征收土地出让金来出让土地使用权。
具体流程为:
1、征询规划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向市建设局征询拟出让地块规划红线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2、报批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报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价评估,结合土地储备开发成本和房地产市场状况,由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拟订土地出让底价报市国土资源局,经市土地估价审定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
4、公告
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公告并将挂牌底价密封交公正机关。
5、报名
竞买人到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领购有关挂牌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书和保证金,领取竞买证。
6、报价
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报价期限为填单报价,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即时公布最高有效报价。
7、确定竞得人
报价截止时间到时,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根据报价情况按规则确定竞得人。
8、签订确认书
竞得人当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于挂牌活动结束5日后退还。
9、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竞得人在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出让金及有关费用。
10、土地登记
竞得人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并按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二、减免的土地出让金部分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减免的土地出让金需要缴纳契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436号)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政府以零地价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166号)的批复如下:
根据我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