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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野县创建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0-29 13:50:57来源:新野县人民政府阅读量:666

2021年7月30日,新野县人民政府引发了《新野县创建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若是大家有关于新野县创建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有不了解的地方,不妨可咨询新野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南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新野县创建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新野县创建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新野县创建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平安农机”示范创建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开展创建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载体,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受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事故控制在规定指标内;各乡镇(街道)要紧紧围绕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有关要求,积极创建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确保2021年10月底前各项指标达到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要求,并通过考核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政府、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安全生产的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层层落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监管责任,推动农机安全生产与农业机械协调发展。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抓好源头管理,筑牢安全基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观念,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送监理业务下乡活动,提高农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三率”指标。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技术装备建设,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装备保障和技术支撑。统一配置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设备,保障关键技术环节的需要。建设标准化、电子式考场,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的公正性和实效性。积极践行职责和承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抓好执法监管,排除安全隐患。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上牌行为;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法治建设,举办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培训,强化监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路面管控与技术管理有机结合,重点排查消除农机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等不安全因素,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形成安全生产大环境。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15日)

成立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完善创建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申报条件”,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31日)

按照创建内容全面开展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主线,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两大机制;筑牢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落实创建活动与农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相结合、创建活动与农机监理规范化相结合、创建活动与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相结合、实现农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新突破、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有新突破、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安全意识的提高有新突破、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装备和农机驾驶人考试技术装备建设有新突破、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有新突破。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20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标准逐项开展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评。邀请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初评,并按照检查审核意见,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由县“平安农机”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2021年9月21日—2021年9月30日)

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先进农机合作社进行表彰;同时,制订迎检方案,收集各类创建工作资料、宣传资料等,编印宣传我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的音像资料,展示我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成果,迎接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实地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农机、应急管理、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规定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努力达到各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创建合力。县农机、应急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的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制订创建计划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考评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持续进行命名;加强对已命名“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的日常检查和动态管理,敦促其开展“创建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县农机、应急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拖拉机安全监管信息,严格查处违章操作、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部门主抓、各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县农机、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和“六个一”宣传活动,围绕“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服务农民机手”,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的目标,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围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全生产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部1、2号令等法律法规,层层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强化农机监理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打造一支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为民服务的农机监理队伍。不断深化创建成果,确保全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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