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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0-29 13:42:55来源:新野县人民政府阅读量:546

2021年7月24日,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印发了《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其实施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合力推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企业主体、统筹推进”的原则,强化政策保障,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成效。若是大家有关于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有不了解的地方,不妨可咨询新野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南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工作,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新野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开展粮改饲,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新野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企业主体、统筹推进”的原则,强化政策保障,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成效。

以需定产,产用结合。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料用得掉、销得出、效益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

种养结合,提高效益。优先支持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生产组织方式,促进种养结合,提高种养效益。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全县项目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1.4万亩以上,全株青贮全株玉米3.6万吨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

2021年肉牛常年存栏规模80头以上,收贮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构树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肉牛养殖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

全县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全株玉米青贮补贴每吨不超过60元。按照“先收贮后补贴,以量定补”原则,发放上级拨付我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资金。

(三)项目实施期限及任务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实施主体、补助标准、补助方式、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7月30日前,上报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试点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化肉牛养殖场。全县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目标任务,经乡镇政府推荐,县畜牧部门实地查看,并在新野县政务网公示,确定实施主体。

(三)组织订单生产。乡镇政府要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组织实施主体与农户签订全株玉米青贮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的数量、种植面积等。

(四)完善设施设备。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书,开展基础设施设备检查,提升完善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扎实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五)加强指导服务。县畜牧局要成立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根据粮改饲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施主体需求,积极提供种植、加工、收贮等技术指导。

(六)规范补助资金发放。全县统一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贮数量。收贮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实地核查验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30日),确定符合要求的全株青贮收贮数量,核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并依据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数量核定补贴资金。各乡镇(街道)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需张榜公布或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畜牧部门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级财政局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县畜牧部门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对每个补助对象的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及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和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二份,补贴对象和畜牧部门各存档一份。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畜牧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分管副职为成员的试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由畜牧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畜牧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青贮农作物种植管理,公安、交通部门负责青贮运输车辆的协调和畅通,农机部门负责青贮机械的组织服务。各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能力合作,确保全县“粮改饲”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县政府要成立项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项目督查工作,监督项目落实进度。负责组织项目协调,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时间节点,细化保障措施,强化节点考核管理,严格资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试点任务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总结推广开展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促进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结束后,县畜牧部门要按照《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阳市粮改饲试点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宛农通〔2019〕36号)要求,从组织领导、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宣传报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加强信息调度。有项目任务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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