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西藏日喀则《南木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文

2021-10-13 10:46:32来源:南木林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501

2021年6月16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南木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南木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治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南木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木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区党委、市委要求,采取有力有序有效举措,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秩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守牢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强化土地监督、严守耕地红线、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为目标,对农村宅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乱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等问题,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木林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站位、高位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系列文件、会议要求,严守耕地红线,确保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见实效、见长效。

(二)统一标准、依法认定。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藏自治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为依据,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对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认定。

(三)公开公平、依法整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拆除的拆除、该恢复原貌的恢复原貌,规范并公开工作程序,坚持一个标准执行到底,切实做到整治工作合法合规。依法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整治过程、依据、结果、处置方式等相关内容,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整治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守土有责、失职必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以驰而不息的态度和决心狠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要严厉查处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审批、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目标任务

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重拳出击,拆控并举,疏堵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治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充分发挥县、乡、村防控管理作用,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提升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建立健全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南木林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通过全面集中整治,标本兼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实现“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目标。

四、整治对象

根据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对我县辖区内自2020年7月3日(含3日)之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进行整治。

五、工作措施

行业执法部门要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求,以“消化存量、遏制增量”为目标,严格按照现场核查认定、立案查处、拟定处罚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规范流程进行整治。

(一)拆除。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当事人自行拆除违规建筑,对违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群众,经教育引导后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可减轻或免于处罚。经说服教育后,拒绝进行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对顶风违建、抢建等行为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人,运用行政、司法手段坚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二)整改。一是对于符合城乡规划控制以及《西藏自治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等相关规定的。二是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草地、林地等非耕地的。三是经南木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保留的其它情形。针对以上三种情形,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实际,进行完善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南木林县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有效推进,整治工作以乡镇为实施主体,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南木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顶 峰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顿    珠  县委副书记

旺 加 布  县政协主席

索    平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加    措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国安办主任、

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曾    涛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耿 怀 金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齐 志 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彭    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卡孜乡党委书记

达    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永珠坚赞  县政府副县长

张    波  县政府副县长

尼    卓  县政府副县长

张    斌  县政府副县长

次    多  县政府副县长

松    确  县政府副县长

尼玛琼达  县政协副主席

索朗央宗  县人民法院院长

何    文  县人民检察院院长

成    员:坚参罗布  县委办副主任

格桑南加  县人大办主任

胡 承 勇  县政府办主任

索朗曲培  县政协办主任

次    多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白玛旺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廖 智 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娣  县委国安办常务副主任

次旺顿珠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钟    楠  县公安局政委

李    军  县司法局局长

张    欢  县财政局局长

琼 次 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人选

扎西元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人选

孙 道 伟  县卫健委主任

仁    青  县住建局局长

顿    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德吉央拉  县民政局局长

任    超  县林草局副局长

旦增占堆  县水利局副局长

徐 振 春  县扶贫办副主任

吴 志 刚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拉 次 仁  县信访局局长人选

旺    姆  县总工会主席

田 建 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格    旺  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德吉卓嘎  县电视台副台长

泽旺邓增  县消防大队队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工作职责:一是定期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相关对策;二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的重大复杂情况;三是随时听取各专项小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决策并及时调度各专项组具体工作推动;四是及时对接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上级业务部门,争取业务支持和指导;五是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综合业务用房515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    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琼 次 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人选

扎西元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人选

成    员:达娃扎西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格桑罗布  县司法局副局长

史 鑫 鑫  县自然资源局一级科员

贡堆尼玛  县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专技干部

平措多吉  热当乡党委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拉巴次仁  甲措乡副乡长

胡    耿  仁堆乡人武部长、副乡长

次仁卓嘎  达孜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洛桑卓玛  奴玛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阿旺洛桑  南木林镇三级主任科员

谭 淑 婧  艾玛乡专技干部

旦巴坚参  普当乡专技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小组,具体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该职务或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索    平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张    斌  县政府副县长

松    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坚参罗布  县委办副主任

胡 承 勇  县政府办主任

张    娣  县委国安办常务副主任

钟    楠  县公安局政委

张    欢  县财政局局长

琼 次 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人选

扎西元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人选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违建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并指导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职责;落实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专项经费;牵头起草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和宅基地管理的各项体制机制;根据领导小组处置意见进行调度相关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齐 志 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廖 智 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军  县司法局局长

琼 次 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人选

扎西元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人选

成    员:田 建 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德吉卓嘎  县电视台副台长

旦增次仁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队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工作职责: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平台,以生动通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违建拆除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报道典型案例,确保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广大群众听得懂、记在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起到预防作用;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对网上不正当言论和不实信息及时进行处置。

(三)执法保障组

组    长:张    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松    确  县政府副县长

索朗央宗  县人民法院院长

何    文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各乡(镇)包乡县级领导

次    多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白玛旺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扎西元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人选

琼 次 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人选

钟    楠  县公安局政委

李    军  县司法局局长

吴 志 刚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工作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违规占用耕地建房依法立案查处;拟定行政处罚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并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向违建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020年7月3日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公检法司部门负责梳理归纳执法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主动提供法律服务;负责认真审核把关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等相关法律文书;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强制执行组

组      长:索    平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张    斌  县政府副县长

松    确  县政府副县长

索朗央宗  县人民法院院长

各乡(镇)包乡县级领导

成      员:次    多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琼 次 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人选

扎西元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人选

德吉卓嘎  县电视台副台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工作职责:按照“县委、政府统筹协调,各乡(镇)具体落实,部门之间全力配合”的工作原则,各乡(镇)结合各自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强拆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全力配合,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负责组织人员、调派机械设备,全面掌握强拆工作的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依法开展现场拆违工作;安排专人对拆违过程等进行全程视频记录,确保拆违合法、有序、迅速,无安全隐患。

(五)应急处置组

组    长:加    措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国安办主任、

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副 组 长:索    平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尼    卓  县政府副县长

各乡(镇)包乡县级领导

成    员:张    娣  县委国安办常务副主任

次旺顿珠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钟    楠  县公安局政委

顿    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 道 伟  县卫健委主任

格    旺  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泽旺邓增  县消防大队队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卫生院院长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负责做好强拆期间的各项应急处置方案;负责设置警戒线,防止非执法人员进入拆违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负责隔离、转移和传唤过激当事人;负责对强拆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现场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的现场处置;对拆违现场出现的诸如人员受伤、火灾等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六)信访化解组

组    长:次    多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索朗央宗  县人民法院院长

何    文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次旺顿珠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次    多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白玛旺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拉 次 仁  县信访局局长人选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信访工作“八化”机制;积极教育引导涉违当事人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保障群众信访渠道畅通,认真听取群众的合理诉求,将群众的合理意见上报综合协调组,并反馈相关部门;加强教育疏导工作,及时搜集研判信息;防止越级上访、群体访、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

(七)善后安置组

组    长:索    平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彭   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卡孜乡党委书记

达    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增央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永珠坚赞  县政府副县长

张    波  县政府副县长

尼    卓  县政府副县长

张    斌  县政府副县长

次    多  县政府副县长

松    确  县政府副县长

尼玛琼达  县政协副主席

片    多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琼 次 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人选

扎西元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人选

张    欢  县财政局局长

仁    青  县住建局局长

德吉央拉  县民政局局长

徐 振 春  县扶贫办副主任

旦增占堆  县水利局副局长

任    超  县林草局副局长

旺    姆  县总工会主席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拆违户的下一步住宅建设用地问题及审批工作;对有返贫风险的农户“一户一册(策)”制定帮扶计划、对症施策,负责对拆违户(致贫返贫风险户)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负责对拆违户的后续教育疏导及帮扶工作;负责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督导摸排组

组    长:曾    涛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坚参罗布  县委办副主任

格桑南加  县人大办主任

胡 承 勇  县政府办主任

索朗曲培  县政协办主任

次仁旺加  县委组织部常委副部长

成    员:县直各单位负责人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摸排拆违户成员及其亲属中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对不履行党员、代表、委员、公职人员责任义务,未起到良好带头示范作用、不作为慢作为的,要按照纪律处分要求严肃处理;对参与策划、煽动群众对抗执法、暴力拒拆、聚众游行、非法上访或出现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负责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宅基地日常监管检查力度,对该领域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并牵头开展行政执法和违建违占整治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要严守耕地红线全力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及违法乱建整治工作,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巡逻检查力度,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做好宅基地各项工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对违建的农村宅基地不得办理不动产权相关手续。

3.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电局、电视台配合开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并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负责负面舆情的监管、封堵和删除相关工作。

4.县法院要根据各行业部门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进行实体和程序审查,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及时受理行业部门提请强制执行的申请,加快推进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案件办理。

5.县检察院要积极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调查取证过程,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对相关部门的立案调查结果监督检查。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拆违现场秩序,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会同县网信办负责网上舆情的监管工作。

7.县司法局要积极结合“八五”普法规划,以“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动员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经常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藏自治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规定(暂行)》《信访条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校园、进机关、进乡镇、进村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普法效果。

8.县信访局负责接待涉违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9.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专项经费。

10.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城管局要梳理归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主动提供法律服务;负责认真审核把关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文书,为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11.县国安办、政法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等部门做好拆违现场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12.县扶贫办、民政局、住建局、工会负责拆违户后续安置帮扶工作,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

13.县委组织部负责对乱占耕地建房户的家庭成员身份进行排查,查清楚家中是否有干部以及干部职务、工作单位。

14.各乡镇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坚决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村巡逻检查力度,及时受理村里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早发现、早制止。联合宣传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联合强制拆除组做好各自辖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打击整治工作,联合信访化解组做好各自辖区内拆违群众的信访调处工作,联合善后安置组做好各自辖区拆违群众后续住宅用地解决及安置帮扶工作。

八、工作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2021年3月1日至4月20日)。印发宣传材料,开展政策宣讲,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土地管理、规划建设、耕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2.摸底调查取证及下达法律文书阶段(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情况,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力,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做到主体、程序、定性合法合规。对事实认定清楚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督促其自行拆除。同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3.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2日至9月30日)。根据对已查出的各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领导小组的处理决定进行分类处理。对需要进行强制拆除的建筑物,按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取证、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对拒不自行拆除的问题作为典型,以点带面,抓典型,促全面,集中组织力量,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干扰执法、围攻执法人员的不法行为,由公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

4.完善工作机制阶段(2021年4月1日至12月30日)

县宅基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共同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形成监管活力,共同遏制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职能小组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辖区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绩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工作责任,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成强有力的整治工作队伍狠抓落实,全面抓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为整治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风险防控。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最充分的准备,最周密的部署,最坏的打算,应急处置组、信访化解组要把风险评估、应急处突、信访化解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科学制定相关方案,妥善化解整治工作中的矛盾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四)严明纪律作风。各组成员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相互协同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若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将严厉惩处,绝不姑息,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全力保障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如有南木林县、定日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南木林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定日县农村产权交易所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