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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

2021-09-08 17:31:32来源: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43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罗甸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官网截图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要求,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切实提高耕地质量,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逐步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为顺利开展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2022年2月28日前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面0.37万亩,通过配套田间道路、灌排沟渠等基础设施,对项目区耕地提质改造,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保障我县粮食生产安全。

三、实施范围及资金来源

(一)实施范围。通过叠加高清影像及三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避开坡度大于25度以上坡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限制条件,在我县龙坪镇、边阳镇、茂井镇、红水河镇、木引镇等5个乡镇21个片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7万亩。

(二)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5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14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606万元。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组织各涉及乡镇、村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项目区位置、地块面积,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项目区进行土地现状测量,根据群众实际需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按程序组织评审。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标制、建设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作。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15)。施工完成后,由具备相应资质测绘单位对项目区进行竣工测量,根据竣工测量工程量编制竣工资料并牵头组织完成验收。

(四)项目移交阶段(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8)。一是项目验收后,收集相关上图入库材料,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进行报备。二是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待项目验收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督促落实后期管护措施。乡镇人民政府为管护主体,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承包方(或经营主体)等单位和个人落实后续管护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财政、自然资源、交通、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分管领导及项目涉及乡(镇)长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黄仕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大菊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招标采购,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工作档案、资金使用档案,确保档案规范完整。同时,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确定的项目方案使用资金,确保不串项、不超标,杜绝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

(三)加强宣传调度。强化宣传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解读政策内容,引起社会关注,调动农民积极性。切实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上得来、报得出,努力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为项目的实施和规模的扩大创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罗甸县2021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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