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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关于赋予乡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推进乡镇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03 10:33:21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27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县关于赋予乡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乡镇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新乡县关于赋予乡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乡镇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和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动审批服务和执法重心下沉,充分发挥乡镇属地管理优势,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和执法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坚持简约高效、分类管理、上下统筹,以健全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平台为依托,加快乡镇职能转变,扩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乡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权责一致、精简高效原则。依法合理划分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执法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明确乡镇统筹、指挥、协调辖区综合执法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对辖区综合执法工作负总责,依据辖区实际,有效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实现统一执法管理、统一调度指挥,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监管缺位、“管得着、看不见,看得见、管不着”等现实问题。

(二)坚持综合考核、提高效率原则。通过综合考核,推动综合执法平台力量配置实、制度机制实、人员责任实、问题解决实,形成常态化、实体化综合执法机制,实现对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坚持协同联动、强化效果原则。在发挥好专业执法力量作用基础上,按照“重心下移、人员下行、资源下沉、政策下调、权力下放”的原则,强化县、乡镇两级统筹,各执法部门着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移。依照法定职责协同综合执法,着力提升执法效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县乡两级联动。乡镇赋权推进乡镇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在县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相应组织,统筹安排,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县级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及时向乡镇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具体赋权事项见附件),做好人员划转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协调解决权限下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做好日常管理,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县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赋权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并对各乡镇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各乡镇对重要行政审批或行政执法事项,要及时向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强化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要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乡镇党委意见。

(三)实现规范执法,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倡导公正文明执法,将执法与审批服务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四)积极稳步推进,强化职权动态管理。各乡镇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切实履行辖区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职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乡镇开展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权下放宣传工作,要针对不同受众,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此次下放的职权系根据现行法律首批下放,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在上级相关单位指导下提出关于进一步依法依规向各乡镇下放职权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动态管理。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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