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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政办〔2020〕28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03 09:39:16来源: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85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14日

滑县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现“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夯实公路基础、美化路域环境、展示公路形象、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思路,做到路面技术状况优良,安保排水设施完善,视野路域环境良好,绿化美化品质优美,公路文化氛围浓厚,沿线服务设施到位,客运方便群众出行需求,三级物流网点设置完善,建管护运协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目标任务

2021年5月底前以国、省、县道为骨架,以连接乡(镇)、街道,通向乡村旅游景点、产业园区、特色村镇和特色农林基地等为支线,大力开展“路田、路宅分家”,实施道路绿化美化,有效治理路域环境,全县重点打造2个总里程共计不低于150公里的示范大环线,分别为八里营高速下道口东部环线、荷宝高速牛屯下道口南部环线;每个乡(镇)打造不低于15公里的示范小环线,各乡(镇)共打造不低于340公里示范小环线,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2022年5月底前全面落实管理养护责任主体,公路列养率100%,中等路比例不低于75%;彻底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绿化整齐美观,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国、省、县、乡道达到100%、村道达到50%以上;完善提升农村公路连通工程,通畅率、工程合格率均达到100%;着力改善城乡客运和农村物流条件,将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到2022年底前成功创建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三、实施内容及标准

(一)全面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即公路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1米范围内彻底实施路田路宅分家,规范公路排水设施,特别是加大过村路段路面边到房屋边的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与涉及部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合理规划,一路一策,做到边界清楚,产权明晰,实现村外路段路肩、边坡、边沟一次成形,绿化美观,安保设施齐全,过村路段美化亮化,排水设施完善,全面提升路容路貌,村容村貌。

1.路田分家:路肩低于路面3-5公分,路肩单侧宽不低于县道2米,乡道1.5米,村道1米;路肩边坡1:1.5,边沟外侧边坡1:1;边沟下底宽不低于县道1.5米,乡道1米,村道0.5米;原有边沟路段路肩边坡边沟超标准的按原标准进行整修,确保路肩平整密实,边坡顺畅,边沟整洁畅通。

路基低于大田的路段必须按标准在路肩外挖设边沟;路基高于大田原则上挖设边沟,但不宜设置边沟的路段,根据情况必须在原标准基础上另加宽路肩0.5-1米,保证路肩边坡1:1.5到位。

2.路宅分家:过村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实施路宅分家,道路边缘外2米,特殊路段不低于1米宽要统一规划,确保整齐划一低于路面3-5公分,高于路面的水泥面要进行切割,泥土地要求进行整修,可采取人行道+景观树,人行道+暗沟排水,绿化带+排水、栅栏或文化墙等多种方式,2米以外与房屋之间实行混凝土硬化或绿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路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二)实施道路两侧绿化美化。大力开展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美化,做到绿化美观,整齐划一,路田产权界限清晰。

1.县、乡道路肩上按照“一路一景”“乔灌结合”的原则进行绿化,乔木胸径不低于5公分,灌木灌幅不低于50公分。道路两侧各品字形栽植行道树两行,县道单侧树木距路面边缘分别为1米、2米;乡道单侧树木距路面边缘分别为0.8米、1.5米,部分路线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采用外侧单排种植,平均株距5米;村道两侧各栽植行道树一行,株距5米,距路面边缘1米。

2.县、乡、村道路边沟外侧或外缘上1米处种植一排花果木或灌木,无边沟路段种植在边坡下坡角1米处,实现路田界限清晰。

3.路肩上原有规格不一即品种不一,株距行距不一,树径相差较大的绿化树木,必须进行更换,做到整齐划一,边坡、边沟原有绿化树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或保留原状,缺失进行补植。

4.国、省、县道及各乡(镇)、街道规划的乡、村道路示范环线路肩边坡必须统一植草皮或洒植草籽,草籽为狗芽根或密植低矮类草种,有条件的可以在道路两侧设置人文微景观、停车点等。(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总站、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三)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围绕建筑控制区内即公路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和建筑物边缘间距: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本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道路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公路用地范围的管理保护,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非公路标志,取缔“马路市场”,严查抛、洒、滴、漏等违法运输行为;制止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路肩边沟、绿化及沿线附属设施行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各部门按照责任范围清理路域范围内垃圾等杂物,交通公路部门加大对列养路线村外路段路面及路肩的机械清扫力度,各乡(镇)、街道办做好公路边坡边沟及过村镇路段的常态化保洁,做到“三无一眼净”的效果,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四)完善公路安防工程及排水设施。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以临河临塘、急转弯,高路堤等险工险段为重点,完善防护设施、标志和标线等安全附属设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消除道路隐患,排查道路排水设施,对堵塞、损坏的进行疏通修复,缺失的进行新建完善。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五)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新改建或次差路升级的道路建设标准要分别达到县道路基不低于13米,路面不低于9米;乡道路基不低于10米,路面不低于7米;村道路基不低于7米,路面不低于5米。严格公路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排水设施、绿化及客运候车亭(点)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目标“三落实”。需新建、改建的道路、桥梁由交通运输局协同各乡(镇)、街道向项目主管、项目审批、项目资金及关联部门进行协调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涉及财政、发改、土地、规划、农业、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施工由项目主管部门具体安排实施。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六)规范基层养护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管理养护站建设,成立村级养护组织,合理规划,积极推进县级中心养护站建设,探索养护、路政、客运、邮政、物流相结合成立乡镇农村公路交通综合服务站。(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供销总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七)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村委的管理权责,推进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度,建立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做到农村公路常年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护的长效机制。

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做到早养护、早投入,日常保洁、维护、绿化等采用专业承包与沿线群众分段承包等方式,严格管理道路农民养护工,合理调配公益性岗位护路员,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提升大中修里程,推进养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技术水平逐年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公路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八)开展示范乡(镇)创建活动。2022年10月底前创建成10个以上市级示范乡(镇)。示范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必须确保有2间独立办公室,办公设施齐全,人员配备充足,制度版面统一上墙,内业资料完善,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健全;村级养护组织全部建立,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宣传到位;所辖道路路肩、边坡、边沟及绿化涉及沿线群众田间地头签订长效保护协议,确保责任到户到人,做到长效保护,道路检查考核管理养护到位,辖区内乡村道路路面技术状况优良,经常性养护率乡道达到100%,村道达到80%以上;公路用地确权有序开展,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彻底,效果突出,绿化整齐美观,路域环境优美,沿线安防及服务设施等齐全;客运班线、公交站点布局合理,乡、村二级物流网设置完善;有体现公路文化及地方特色的明显氛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九)改善城乡客运和农村物流条件。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支撑,行政村为节点、放射和循环互补的县域农村客运网络,完善乡镇客运站功能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客运车型中小型化,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

建成交通、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集客、货、邮等功能于一体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强化应用的思路,推进农村物流服务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供销总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通过召开动员会、观摩会深入动员发动,抓两头带中间,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迅速掀起“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热潮。

(二)标杆示范打造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各乡(镇)、街道首先对辖区内已验收过路段进行路肩培护整修及绿化补植种植,进一步完善成果,保持效果;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及示范创建的乡(镇)、街道办统筹规划打造示范环线,做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克难攻坚,精心组织完成目标任务,为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打造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各乡(镇)、街道要聚焦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展示工作新亮点,以点带面,掀起创建高潮,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快速发展。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全县公路建养失衡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四)总结验收与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对照全省“四好农村路”创建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评估验收,查漏补缺,定向整改,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滑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分包乡镇的县四大班子领导要督导督促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创建活动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各司其职,精心组织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具体实施按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由县公路局负责,县道二级公路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乡、村道路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责任部门相关项目要向“四好农村路”建设倾斜,各乡(镇)、街道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多措并举,加压推进,质量过硬,并根据土地确权范围,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做好辖区内所有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工作,同时负责国、省、县道穿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街道美化亮化及路宅分家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农村广播、短信、标语及新媒体,广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的积极性、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确保工作效果持续巩固。

(四)强化激励考核。县督查局对“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实行半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县政府将组织三月一观摩,年终一考核。对创建路段达标的国、省、县道按相应交通公路实施部门实际支出由县财政予以列支;县财政对各乡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对创建不低于15公里示范小环线达标的乡镇补助30万元;对成功创建成市级示范乡镇的奖励50万元。

(五)加大资金保障。县政府分别于2021年5月和2022年5月对创建活动组织验收,验收达标的县财政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同时县、乡两级财政要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采取有效的路产路权保护措施,保持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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