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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工作方案

2021-08-16 11:25:48来源:黄平县人民政府网阅读量:1082

根据《黔东南州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黄平县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工作方案-官网截图

一、总体要求

围绕我县集体林权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推进集体林权综合监管信息化,全面提升集体林权精准管理和网络服务水平,做好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子文件档案

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令2013年第33号)规定,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归档保存工作。对已归档的纸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材料,要全部扫描入库形成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形成统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电子库,确保档案资料数据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夯实集体林权网络管理基础。对不动产登记部门形成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发证等文件资料,实行容缺办理归档,但要建立与林权类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登记证号关联信息。

(二)加快林权证登记信息数字化入库

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的确权和林权登记资料,按照《林权证登记信息入库数字化表》要求,将林权确权和林权登记相关信息数字化,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数据建库入库和备份保存,保证数据安全,待国家林草局开发的林权综合监管系统运行后,通过自动导入功能将林权登记数据导入系统。入库过程中发现数据内容缺失的,要查找集体林权档案予以补充,确保数据完整入库,以便系统对接共享。

(三)及时移交林权登记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要求,加快数据档案移交工作进度,依照成熟一批、移交一批、反馈一批有序推进,将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材料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归档,并及时按照规范进行电子化和数字化入库,形成一一对应关联关系。

(四)建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制度

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做好集体林权管理、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指导林权登记等工作。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登记台账制度,做好承包合同日常变更管理及信息登记工作,规范林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权益评估、融资担保、档案管理等服务。要积极推广使用国家林草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林改发〔2020〕47号),并进行有效监管,为实施合同网签和启动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奠定基础。

(五)推进集体林权管理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县林业部门与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工作衔接机制,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分工与合作,共同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及信息共享工作。林业部门要把好合同关,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服务工作,为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集体林权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及时将不动产登记部门反馈信息登账入库,确保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工作需要,我县组建成立黄平县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文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东良 县政府办副主任

骆明贵 县林业局局长

杨奋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方园 县国有林场场长

严天彪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龙治伟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潘家凡 县林业局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李 锋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

肖长喜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林业站选派1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由骆明贵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方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办公。

工作职责: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子文件档案;加快林权证登记信息数字化入库;及时移交林权登记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建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制度;推进集体林权管理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二)强化进度报送

按照省、州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核实档案资料、数据信息,防止错漏。采集的电子文件档案、各类登记信息、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模板规范格式,为下阶段工作衔接和数据共享打下基础。要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每月22日前,由县工作专班潘家凡负责将《林权证登记信息入库数字化进度情况表》及工作推进小结汇总上报州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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