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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宁国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2018-10-10 08:55:37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网阅读量:1435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17276号)

20171018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切实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培育和发展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我市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管理规范、阳光透明”的农村产权交易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资源市场化配置。按照“一体建设、上下联动、分级交易、统一规范”的要求,依托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宁国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等载体设立农村产权服务窗口,形成上下联动、分级交易、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二、交易范围

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的农村产权包括:农户委托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村组集体组织拥有的林权,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面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农村集体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开交易的农村产权等。鼓励和引导农户、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拥有的产权入市交易。

三、交易程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等载体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导下,负责本区域内农村产权交易资源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服务工作。由转让方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流转有关事宜。

(二)转让方向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受理后将申请材料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水利站、林业站、农经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交易服务窗口将申请材料上传至宣城市农村产权交易系统报宁国市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审查。

(四)市农业、林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项目受理和信息发布。

(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依据转让方提交的材料制作流转交易信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等网站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期间,不得擅自变更转出公告中公布的内容和条件。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应当由转让方出具文件,在原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公告,并重新计算公告期。

(六)流转交易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转让标的及权利人的基本情况;

2、转让方或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条件;

3、参与交易的流程、须知等其他需要公布的事项。

(七)意向受让方在申请流转交易前应向交易标的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水利站、林业站、农经站提交《宁国市农村产权交易资质审查申请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分级审查原则对受让方的农业经营水平、资信诚信、履约能力、项目可持续发展前景等进行审查论证和风险评估。经审核具备主体资格条件和项目实施条件的,出具审查意见。

(八)通过资格审查后,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受让产权,提交相关资料。

(九)公告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接受意向受让方的咨询,并对意向受让方的申请进行登记。公告期满,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或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有两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价、拍卖等方式组织交易。经公开交易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受让方,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确定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公示交易结果。

(十)确定受让方后,交易双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农村产权流转合同。农村产权流转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2、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姓名(名称)、住址;

3、转让的权属性质及内容;

4、转让标的建设时间、完好程度等现状、主要功能及受益范围、工程主要参数等;

5、转让期限和起止日期;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7、经营方向、用途及相关责任;

8、流转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10、签约日期;

11、流转交易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2、流转合同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13、转让方和受让方可凭《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到有关单位办理农村产权相关变更或备案手续;

14、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妥善保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公管局)职责:牵头草拟宁国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二)市水利、农业、林业等行业监督部门职责:引导和组织我市农村资源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负责对全市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村土地、集体林权流转申请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查、产权查档和权属确认;受理、调查、处理交易过程中投诉纠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金融部门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服务。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职责:负责全市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登记受理、信息发布、交易办理、交易鉴证、资料存档等工作;可以引入财会、法律、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处置变现等配套服务。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职责:负责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村土地、集体林权等项目流转信息的搜集和上报;录入初始流转交易信息;指导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转出方备齐产权流转申请材料;根据产权类型,将申请材料上报交易项目所属行业监督部门审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管局,负责协调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部门要按职责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期限的要求,高效高质完成规定任务。

注:宁国市,隶属于安徽省宣城市。位于宣城市东南部,东临安吉县、临安区,南邻桐庐县、淳安县、绩溪县,西邻旌德县、泾县,北邻宣城市、广德县。辖6个街道8个镇5个乡:西津街道、河沥街道、南山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天湖街道、中溪镇、港口镇、云梯乡、南极乡、宁墩镇、万家乡、梅林镇、仙霞镇、霞西镇、青龙乡、甲路镇、方塘乡、胡乐镇。面积2487平方公里,人口38.5万(2017年常住)。

宁国市是水阳江、青弋江、富春江的源头,有中国山核桃之乡、中国元竹之乡、中国前胡之乡、中国竹子之乡、中国红豆杉之乡、中国耐磨铸件之都称号。地貌属于山地丘陵区;地势南高北低。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亚湿润气候区,山有天目山、黄山、龙王山,河流有东津河、中津河、西津河、水阳江、茅坦河、孔夫河、沙湾河等。

宁国市旅游景点有板桥自然保护区、九天银瀑、青龙湖、青龙湾旅游区、恩龙世界木屋村、恩龙树木博览园、夏霖风景区、畲乡风情园、天然红豆杉群落、千秋关、山门洞、储家滩、世京果园、吴越古道、仙人塔、解带山、三圣阁、孔子井、龙骨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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