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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德市乡村振兴“两进两回”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8-04 13:49:01来源:建德市人民政府阅读量:866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乡村振兴“两进两回”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建德市乡村振兴“两进两回”行动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项目导向,畅通资本、人才、服务下乡通道,推进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以下简称“两进两回”),激发乡村活力,加快乡村振兴,特制定“两进两回”行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让科技智力向农村回流,以科技创新驱动农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畅通人才、科技、资金等下乡通道,加快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建设省级高水平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个,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6%。争取各级支持乡村振兴财政投入45亿元以上,涉农贷款余额新增90亿元,农业信贷担保额3000万元;培育青年“农创客”200名;培育“青创农场”16家;培育乡村产业技能大师12家,大师工作室2家;吸引400名新时代乡贤返乡回乡投资兴业、建设家乡。

三、工作措施

1.实施科技进乡村行动。把农业科技成果落到大地上,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健全产业专家技术团队联系科技示范基地制度。推广“1个专家团队+N个科技示范基地”模式,实施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项目、产业团队技术项目和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把科技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开展农技专家联系科技示范户行动,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成果进乡村。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组织农业专家科技服务队进乡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科普大讲堂等活动。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合作共建机制。每年选派若干名各级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特派员、第一书记下基层,建设一批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带领农民群众创业创新。实施农业科技领军人才“乡聚工程”,建立乡土人才资源库,大力培育乡村工匠等乡土人才。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拓宽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渠道,探索建立乡土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科技支撑推进绿色生态技术示范应用。推进集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技术集成与应用。

2.实施资金进乡村行动。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等。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拓宽金融支农渠道,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力度。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抵押贷款。推动银行卡助农服务点转型升级。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工商资本“上山下乡”搭建政企合作、企民合作、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投融资等平台,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

3.实施青年回农村行动。鼓励青年回乡参与乡村振兴。实施“青春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建设16个共青团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村。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深入乡村开展生态环保实践,建设10个青年助力生态环保标杆村。组织大学生回乡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和人文风貌引导。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政策法律等宣教活动。支持青年回乡发展产业,支持返乡青年竞聘村级组织后备干部、乡村振兴职业经理人,支持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会员企业投身乡土产业发展。推广“青创联盟”做法,支持青年回乡创业、抱团发展。完善“青创农场”培养体系,为入驻者提供项目管理、技术指导、品牌培育、渠道推广等定制化服务,培育青年“农创客”“新农人”。加强精准化培训服务,与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开设青年“农创客”“新农人”创新实验班。

4.实施乡贤回农村行动。吸引乡贤回归,实施乡贤回归工程,成立县乡村三级乡贤工作站,建立乡贤人才库和重点乡贤联系制度。广泛开展举乡贤、颂乡贤、学乡贤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乡贤活动中心、乡贤之家、乡贤馆。支持各乡镇(街道)制定乡贤回归激励措施。规范乡贤组织,支持乡贤组织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发挥乡贤作用,建立乡村振兴和乡贤回归投资重大项目库,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支持乡贤公益机构建设,开展扶贫济困。引导乡贤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与民主协商和乡村治理。

四、政策保障

1.打造乡创平台。面向回乡创业各类主体提供科技示范、技术集成、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一站式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支持建设农业领域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到我市农村从事农业科技研究、科技开发、科技服务或创办企业。农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落实相关待遇。支持乡镇(街道)结合“一镇一业”特色产业平台建设,建设“两进两回”人员创业平台,并配套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升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重点乡镇至少新建1个服务半径覆盖若干个乡镇的综合性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示范带至少建设1个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支持工商资本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龙头企业,形成品牌效应。

2.落实保障政策。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把“两进两回”人员创业项目纳入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范围,综合采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政策性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积极探索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稳妥探索农村宅基地(农房)使用权抵押贷款,鼓励发展农村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落实用地支持政策。优先支持“两进两回”人员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平台发展创业创新项目。涉及建设用地,符合规划和产业要求的,由辖区乡镇(街道)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解决。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回收闲置农房和宅基地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发展乡村产业。依托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指标缺口部分,可按“一事一议”给予用地支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两进两回”人员可在创业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将“两进两回”人员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对毕业2年内返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补贴。“两进两回”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初始创业失败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把回乡创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建立回乡创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机制;回乡创业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公寓楼和保障房。

3.优化营商环境。推广农村创业服务新模式,面向“两进两回”人员实现信息资源和项目对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一日办结、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优化农业许可服务,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回乡创业办证流程。制定“两进两回”负面清单,任何人员回乡入乡不得侵犯农民合法权益、不得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不得非法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得发展高耗能重污染产业,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维护好农民利益。

4.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两进两回”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把推进“两进两回”工作作为本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抓好。将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列入“三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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