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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街区提升亩均效益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07-27 17:45:32来源: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阅读量:722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上街区提升亩均效益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15日

上街区提升亩均效益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0〕10号)精神,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集约节约内涵式发展,建立完善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的促转型机制,鼓励低效用地企业转型增效,提升企业亩均效益,提高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盘活闲置资产、淘汰落后产能、引进新兴产业项目等活动,推进全区范围内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达到提升我区亩均效益的目的。力争2020年规上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亩、2021年规上亩均税收达到13万元/亩、2022年规上亩均税收达到16万元/亩左右。力争2022年规上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规上单位能耗产值达到7万元/吨标煤,规上劳动生产率达到25万元/人,规上工业能耗下降30%。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营造全区招商、全员参与、全程服务的浓厚氛围,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定向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重点引进一批通用航空、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及新兴战略产业项目。加大国内外500强、行业20强、上市公司、上市预备企业、新基建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力度。2020-2022年,力争每年新引进落地制造业超亿元项目5个以上。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发改委、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谋划项目抓引进、引进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推进、推进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达产”的工作思路,强化土地、资金、环境、基础配套设施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实施重大项目台账管理,坚持重大项目周例会、领导分包服务、现场观摩督导、通报约谈等制度,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力促项目尽早投产达产,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2020-2022年,力争每年竣工投产产值亿元以上项目5个以上。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商务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三)加大盘活闲置厂房力度。对我区闲置厂房进行摸底,摸清每处闲置厂房状况和用途,建立闲置厂房信息库。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或引进新项目,对租赁闲置厂房新引进的项目,年度总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高于当年全区平均值的,按照高出平均值区级经济贡献部分的30%给予项目出租方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资金由税源所属的区本级或镇(办)负责。2020年盘活我区闲置厂房8万平方米,2021-2022年每年新盘活我区闲置厂房5万平方米(具体任务见附件)。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四)盘活腾退低效用地企业。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全面摸排我区低效用地情况,核准现有企业用地面积,建立台账清单,制定腾退计划,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和“腾笼换鸟”等活动,分批腾退企业。力争每年盘活腾退企业20家,土地面积280亩(具体任务见附件)。对于引进新项目盘活低效用地的责任单位,按照新引进项目当年新增税收区级经济贡献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用于该单位的工作经费,奖励经费由税源所属的区本级或镇(办)负责;对经区政府同意,收购或重组低效用地企业的科技型项目,年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年新增总税收达到3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生态新城管委会、各镇(办)

(五)淘汰出清过剩落后产能。落实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等文件精神,淘汰出清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和过剩产能,鼓励落后产能淘汰企业转型升级。2020年完成中铝碳素和长铝碳素公司退出碳素产能,淘汰长铝水泥厂日产普通水泥2000吨熟料生产线,完成生产转型。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郑上产业集聚区、各镇(办)

(六)着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中原科创产业园、中关村e谷(郑州)众创空间、奥克斯智能产业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切实摸清我区企业的技术和研发项目需求,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产学研对接活动。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五年超百”计划和“科技型企业育苗造林工程”。力争到2020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70家,2021年达到90家,2022年达到110家;力争到2020年全区科技型企业累计达到100家,2021年达到150家,2022年达到200家。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局、郑上产业集聚区、通航试验区管委会、各镇(办)

(七)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区传统工业产品低端、附加值低、设备老化、经营模式僵化的现状,深入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工厂物联网”和“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大力推广“互联网+制造”新模式,联动推进“标准化+”“品牌+”“设计+”,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工艺、产品迭代升级。通过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增加企业经济效益。2020-2022年,力争每年实施转型升级企业7家,技术改造企业10家。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郑上产业集聚区、各镇(办)

(八)加快中铝郑州企业结构调整。支持中铝郑州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建设郑州国际陆港第二节点,加快低效资产开发利用,积极导入新兴产业,推动企业良性发展。着力将中铝郑州企业转型发展成为以“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绿色科技”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转型示范园区。力争到2022年,中铝郑州企业转型实现突破,主营收入达到50亿元。

牵头单位:郑上产业集聚区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科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资源规划局、新安办、中铝郑州企业

(九)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含生产性服务业用地)“出让年期不超过20年+有条件续期”的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年期折算,但不得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的年期修正价;出让期满,经评估符合续期条件的,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续期手续。

牵头单位:区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郑上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中心、发改委、科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

(十)分类实施差别化政策。根据“亩均论英雄”方案要求,对于A、B类企业从用地、用电、用水、环保管控、排污、财政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对于C、D类企业,通过执行不新增用地、阶梯电价、降低用水定额量、加强环保管控、消减排污量、降低财政支持等政策,加大对低效企业的倒逼力度,促其加快转型步伐。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城管局、国网郑州供电公司上街区供电部、自来水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由区转型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筹推进亩均效益提升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科工信局、资源规划局(不动产中心)、各镇(办)组成工作专班,做好规上企业用地面积核实工作;区税务局做好企业缴纳税收核实,企业出口退税和减免税核实工作,确保企业不少报漏报,做到应统尽统;区统计局联合各镇(办)做好企业用工人数、企业用能数据上报指导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和区税务局做好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核实统计工作。

(二)严格督导。区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各相关部门进行督导,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约谈,对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三)结果运用。根据参评企业评价结果,对A、B类企业从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C类企业限报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类政策(财政支持政策),D列企业限制申报财政支持政策。

(四)强化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企业服务活动,健全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分包重点企业、问题收集协调、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

本计划及相关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区科工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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