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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27 16:54:53来源: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323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顺河回族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19日

顺河回族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根据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辖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安创〔2018〕1号)和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汴农质安办〔2020〕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进“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落实“四个最严”,推进“四优四化”,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2020年6月底以前,以区政府名义上报顺河回族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启动创建工作。2020年10月底以前提请省级验收。

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达到如下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面建立,标准化生产全面实现,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食用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产品质量基本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全面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机制完善。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等工作,人员配备科学合理,体系完善,各项经费有保障;乡具备相应监管工作条件;村级监管员配备齐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建成;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明晰、执法到位、运转高效。

4、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举报查处率、回复率均达到100%。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重点任务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区、乡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年度增长幅度满足工作需要,确保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乡、产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充分发挥作用。整合现有资源,配备区乡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乡、产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编制区、乡、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菜、果、鱼等重点基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3、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4、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病虫害及动物疫病监测,指导种养殖户科学规范用药。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管理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

5、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巩固我区农业综合标准化创建成果,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生态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大力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化技术,提高农药利用率,针对我区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制修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配套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鼓励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农机作业标准化水平。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健全认证补贴奖励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逐步提高比重。

6、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配合市局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统筹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的有效衔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创建活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有关工作。各乡、产业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详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紧扣时间节点,严格跟踪问效,逐项推进落实。

2、加强资金保障。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配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区、乡都要将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3、落实责任分工。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谋划规划、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督导考评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统筹衔接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好本行业的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监管以及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利部门负责落实好水产行业的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以及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市场管理、经营档案建立、有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和农产品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案件的查处;环保部门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的监测,以及农产品基地污染事故的查处与污染修复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各有关部门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商务部门负责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宣传部门负责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卫生部门负责健全农产品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宗教部门负责清真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工作;乡、产业区负责落实本辖区的创建工作;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4、严格目标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纳入乡、产业区目标管理体系,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及时通报表彰,总结推广经验;对措施不力、影响创建进度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问题。

5、强化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方法,使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同时,要加大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报告会等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层面、各环节进行综合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全区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和质量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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