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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2018-08-09 14:14:14来源:咸丰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607

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1662号)

201682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201533号)、《湖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暂行办法》(鄂金办发〔201531号)、湖北农业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152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推动我县农村(综合)产权改革,促进农村生产要素资产化、资本化、财富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为前提,建立、完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农村生产要素资产化、资本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我县加快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为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引导、扶持和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坚持规范管理、维护权益。建立信息畅通、管理规范、自主交易、公正透明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权益。

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从我县实际出发,确定市场模式、服务范围、经营项目,逐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使用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纳入交易范围,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向交易市场。

(三)目标任务。

2016年内,建成以县交易平台为龙头,以11个乡(镇)平台为支撑,辐射263个行政村网点,全县统一联网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与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2017年内,推进全县农村(综合)产权权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各项交易细则基本健全,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功能基本完善。

二、建设内容及操作办法

(一)成立监管机构。成立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农监委"),由相关涉农产权部门主要领导或明确专人组成,农监委办公室设在农经局。农监委的职责为:负责审定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各项产权交易细则等涉农产权交易文件;负责制定涉农产权交易财政扶持、税费减免政策;负责协调解决涉农产权交易相关矛盾和问题;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农监委执行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召集。

(二)搭建交易平台。

整合现有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林权交易中心等涉农产权交易平台的职能,充分利用我县网格化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我县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县交易平台")。交易平台以县交易中心为载体,在乡镇(区)整合原有三资管理等平台,使用全省统一研发的交易软件联网运行。

交易平台按照全省"六统一分"(统一监管职能、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收费标准、分级办理业务)的运行机制运行。县级交易平台负责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发布本县内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组织交易,出具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农村产权交易登记和资金结算,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推介活动。乡镇(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等基层服务平台负责收集、汇总、核实、整理、上报本乡镇(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提供政策咨询。

县级交易平台与州级交易平台协同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接受州级交易平台业务指导。县级、州级交易平台共同接受武汉农交所信息交换、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制定交易细则。由县农监委牵头,政府办召集涉农产权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拟定和出台《咸丰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简称《市场管理办法》),以此为依据试行农村产权交易;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各项产权交易细则(试行),充分征求乡镇(区)及各部门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试行。

(四)构建服务体系。依托全省建立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采取会员制度等市场手段,在交易市场与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逐步形成集信息收集、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指导、产权评估、抵押融资于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专业服务体系。加强领导、整合资源,有效发挥乡镇(区)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网格化信息员的作用,逐步建立农村产权经纪人队伍。

(五)开展产权抵押。由政府办牵头开展调研,拟定和出台《咸丰县关于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强化农村各项产权权能建设,为建立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流转顺畅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打好基础;明确具体的抵押融资政策,探索建立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使用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抵押融资机制,解决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六)加强风险防范。由交易中心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资金托管银行。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交易鉴证及保证金、风险金等信用保障制度,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由农监委联合金融机构、涉农担保机构,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防范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由农监委疏理出适合交易的涉农产权项目,建立涉农产权项目准予入市备案制度,降低社会风险。

三、项目建设地点、机构及投资测算

(一)项目地点。县人民政府划拨合适场所建设县级交易中心;乡镇(区)充分整合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林权交易中心为平台,设置产权交易服务窗口。

(二)机构设立。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中心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我县拟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落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服务机构。

(三)投资预算。全县建县级平台1个,建乡镇(区)平台11个,均由县财政负担。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20166月底前)。由县农经局牵头,草拟《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二)启动实施(20168月底前)。完成交易大厅建设;召开全县农村(综合)产权改革工作会,为交易中心挂牌,开展试营运;建立乡、村信息报送机制;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三)推进完善(201612月底前)。购置全省统一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软件并联网运行。出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班制定各项交易细则并按程序报批后试行。建立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入市备案制度,分批次推进涉农产权项目进入市场交易。

(四)总结验收(20177月底前)。县农监委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调研、考核和验收等,全面总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经验、作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涉农产权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综合)产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农经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把农村(综合)产权改革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落实机制,纳入对乡镇(区)、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并建立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办结时限。

(二)建好基础平台。按照"有服务场地、有工作人员、有信息发布、有规章制度、有档案管理""五有"标准,整合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建乡镇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交易夯实"地基"。加快实现信息畅通、管理有序、公正透明,县、乡、村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三)落实投入保障。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县财政负责县、乡镇(区)平台建设和县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建设的全部投入;县交易中心的日常运营经费按其属性(企业法人)采取相应的办法落实;乡镇(区)要保障其所属基层服务平台有效运转。

(四)严格监督检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要坚守"不改变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基本权益"的底线,确保产权流转在法律政策允许的框架内进行。农监委负责开展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

(五)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学习外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媒体全方位、多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和推动市场建设。以交易中心为载体,面向社会广纳人才,建立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管理、懂技术的农村产权经纪人队伍。农业部门和交易平台要以县、乡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为培训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基层人才支撑。

注:咸丰县,隶属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恩施州西部,东接宣恩县,南邻来凤县,西界重庆市黔江区、酉阳县,北连恩施市、利川市。辖5个乡5个镇:高乐山镇、忠堡镇、坪坝营镇、朝阳寺镇、清坪镇、丁寨乡、唐崖镇、活龙坪乡、小村乡、黄金洞乡。面积2550平方公里,人口42万人(2017年)。

咸丰县是湘鄂边和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发祥地之一;有“荆南雄镇”、“楚蜀屏翰”、“湖北仔猪第一乡”之称。地貌以二高山为主;地势呈南部高、中部低、东部向西部倾斜。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和南温带季风气候,山有星斗山、人头山、二仙岩、坪坝营等,河流有唐崖河、忠建河、郁江、酉水、青狮河、蛇盘溪、白家河等。

咸丰县旅游景点有坪坝营国家级森林公园、唐崖土司城遗址、咸丰地震遗址、唐崖河旅游区、鸡公山原始森林、古杜鹃群落、四洞峡、甘香峡、柜子峡、青狮峡、黄金洞、圣母洞、神佛洞、瀑泉洞、飞燕洞、青云阁、二仙岩湿地、朝阳水库、忠堡大捷纪念公园、小南海地震遗址、十字路风雨凉桥、蒋家花园、严家祠堂、官坝苗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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