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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文

2018-07-30 14:48:46来源:道县人民政府阅读量:2205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道政办发〔201650号)

2016528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0722号)、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农经〔201412号)、《永州农村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考核办法的通知》(永农改办发〔2016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创新制度,促进发展。创新产权制度,明晰集体产权,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达到集体壮大,农民增收,社会和谐。

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四是坚持规范操作,加强指导。改革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循序渐进,并始终在乡(镇)政府和县农经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稳定。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各个方面的正当利益,使试点工作平稳推进。

三、目标任务

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按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固化股权,按股分红”的方法,进行折股量化,并一次性配置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现两个分离,即农村基层组织社会行政职能与发展经济职能分离,户籍身份与村集体经济资产权益分离。

四、方法步骤

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调查摸底,选择富塘街道上莫村为我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后,再全县铺开。

(一)试点准备阶段(5月以前)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档案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经管局,由何积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日常具体事务。试点的乡镇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抓好宣传动员。通过入户走访,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村民小组长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并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册、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

3、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召开改革试点动员暨业务知识培训大会,阐明开展改革试点的意义、任务、安排、要求和具体工作做法。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要求分别召开相关会议予以宣传、动员、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明确意义。

4、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试点村实际,开展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管理经营等方面的调研、征求意见,找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改革亮点,初步形成符合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模式。

(二)试点实施阶段(61日—930日)

1、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51日—731日)

①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方式。制定出台《道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试行)》。

②依照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以201671日为试点村实施改革之日界限,对改革时间点前户籍在本村的全部成员身份信息进行清理核实,分类登记造册。成员身份界定结果,应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张榜公布。

③根据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编制成员名册,一村一册,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报县经管局备案。

2、清产核资(81日—931日)

①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a.集体所有的耕地、林业、草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b.集体所有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c.集体所有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资产;

②集体资源性资产评估工作应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农村林地林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明确主体,明晰产权归属;经营性资产评估工作应充分利用各类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明确产权主体,明晰产权归属,确定资产价值。对非经营性资产,有价有物的,按购入价计价,有物无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全部登记入账,由村集体统一管理。

③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户代表)大会要求进行资产评估的,可委托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④清产核资结果,应提交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代表)大会审议,经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编制村集体资产登记簿,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经管局的备案。

3、资产量化(1010日—1130日)

1)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村民会议议定股份种类、股权占比以及折股量比到人、落实到户具体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可只设置成员股,也可设置成员股、农龄股。成员股是指成员均可享有的股权;农龄股是指成员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集体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应当享有的股权。经营性资产股权分配对象确认、股权配置比例、单位股权价值额的确定等股权量化工作,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方可实施。

2)开展股份合作。可选择组建农村集体资产合作社形式实现股份合作,也可采用其它股份合作实现形式。股份合作社暂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改革后建立的农民股份合作组织,统一命名为:××乡镇(街道)××村(或××社区)资产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应向获得集体资产股权的成员发放股权证书。股权证书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村建立股权证书台账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县经管局备案。

成员股权可采用长期不变和定期调整两种模式,由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对于采用长期不变的成员股权,应制定股权退出、继承、转让、变更管理办法。对于采取定期调整模式的,应充分尊重成员意见,确定调整时间、审核办法及规定程序,做到公平公开、民主管理,防止“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建章立制,制定合作社《章程》,对合作社内部机构设置、股权设置、股东权利义务、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4、股权管理(1021日—1130日)

1)设置股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股权设置。原则上可设置集体股、个人股。集体股是按照集体资产净额的一定比例折股量化,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设立集体股;个人股按集体资产净额的总值或一定比例折股量化,无偿或部分有偿地由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享有。

2)股界定权。村一级的股份所有权属于本村村民,组一级的股份所有权属于本组村民。所有户籍关系在本村(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子女均可享受量化股份,人员名单应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后张榜公布。界定成员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反复协商,民主讨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决定。

3)管理股权。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的股权确定后,要及时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同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

4)运营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成立实体进入市场,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集体资产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要以市场的思维、市场的方式管理集体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集体经济。

5、收益管理(1021日—1210日)

1)收益分配。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按其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要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到人,确保农民利益。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2)监督管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股份合作组织章程,实行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和决策权;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并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审计监督管理。

(三)试点总结验收阶段(1220日—31日)

就试点做法、试点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阶段性总结,书面材料逐级上报,为下一年度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经验。同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注:道县,隶属湖南省永州市。位于永州市中部,东邻宁远县,南界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西接广西全州县、灌阳县,北连双牌县。辖7街道114乡:濂溪街道、西洲街道、上关街道、东门街道、营江街道、富塘街道、万家庄街道;梅花镇、寿雁镇、仙子脚镇、清塘镇、祥霖铺镇、四马桥镇、蚣坝镇、白马渡镇、柑子园镇、白芒铺镇、桥头镇;乐福堂乡、审章塘瑶族乡、横岭瑶族乡、洪塘营瑶族乡。面积2448平方千米,人口83万(2017年)。

道县是宋代大思想家、理学鼻祖周敦颐、清代书法家何绍基及近代革命家何宝珍的故乡,被誉为“天下谷源、理学圣地、神州陶本、人类始祖”,素有“襟带两广、屏蔽三湘”之称,是中华诗词之乡、中国龙舟之乡、中国脐橙之乡。

道县地貌为四周高山环绕,中部岗丘起伏;地势从四周向中间倾斜。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山有九嶷山、铜山岭、都庞岭、紫金山、韭菜岭等,河流有潇水、濂溪、洑水、泡水、淹水、九嶷河等,水库有上坝水库、乐海水库、廊洞水库等。

道县旅游景点有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玉蟾岩遗址、都庞岭国家自然保护区、湘源温泉生态景区、鬼崽岭祭祀遗址、濂溪故里古建筑群、月岩国家森林公园、月岩仙踪、红军墙、千家峒、清塘“楼田惨案”遗址、寇公楼、濂溪阁、含晖岩、古代石像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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