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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华州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07-26 11:41:35来源:华州区农经局阅读量:1180

华州区委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渭华字〔201769号)

201758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文件精神,稳妥有序开展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的权利,使农民依法获得集体资产股份分红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充分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增强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内生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超前探索的原则。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建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并赋予法人地位,着力解决好制约农村产权改革的深层次矛盾,有效解决农村集体产权虚置的弊端,进一步明晰产权,股权量化到人,实现成员按份共有。

2.坚持民主决策,维护农民权益的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成员所有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努力使农民通过改革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3.坚持因地制宜,民主议定的原则。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先行改革,实行一村一策,一村一个方案,通过“四议两公开”(“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民主议定,稳步推进。

4.坚持公正公平,全程监督的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改革方案经过充分的论证,并进行民主讨论,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5.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所有事项都要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依程序办事,实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6.坚持静态管理,股权稳定不变的原则。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每个成员名下后,股权不再因人口的变化而变动,即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股权管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清查的截止时间为201743024时,资产清查以清查登记之日为截止日。

(三)目标任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上主抓4个点(杏林镇朝阳社区、李坡村、华州街道办城内村马北组、赤水镇遇仙村),各镇(街道)至少选取1-2个村或组开展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固化股权,按股分红”的方法,进行折股量化,一次性配置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集体经济实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该集体经济实体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农经部门的指导,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在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区推开,实现农村基层组织社会行政职能与发展经济职能分离,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二、改革程序及内容

(一)改革程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按照以下程序稳妥有序推进。

1.有改革意向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村(组)成员(代表)大会做出改革决议,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提出改革申请。

2.申请批准后,村(组)成立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3.制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后,报请区农业局(农经局)批准。

4.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方案,对集体资金、资源、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

5.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界定。

6.制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及管理方案,明确资产折股量化范围、股权配置方式,进行资产量化和股权界定。

7.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明确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制度,建立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8.到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以上改革所形成的改革决议内容需报区农经局备案。相关会议决议资料,统一由镇(街道)农经站存档。

(二)改革内容

1.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明确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平台管理,确保股份制改革家底清楚。

2.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管理制度,编制成员名册,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备案制度,落实和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3.进行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和股权界定。严格依照法律政策和民主程序,合理确定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范围,可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全部量化,也可仅对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股权设置方案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可设置个人股、劳龄股、资金股、耕地股等。股权分配对象和配置比例须经公示和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

4.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和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凭股权证履行权利和义务,按股权持有比例参与收益分配。股权提倡静态管理方式。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11-2017331日)各镇(街道)尽快安排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会议、培训及政策宣讲等形式及时将改革精神和改革政策传达到基层。各镇(街道)股份改革试点村(组)要及时确定,并备案至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同时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相关人员参加的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推动产权改革的工作合力。

(二)培训及制定方案阶段(201741-2017430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和包抓责任,组织培训考察,指导督促镇村加快改革进程。各镇(街道)指导各试点村(组)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有序推进清产核资、成员资格界定和资产量化等改革程序,同时,要以镇(街道)村组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份量化操作办法、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登记等内容。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51-20171031日)一是清产核资。股改村(组)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印发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限界定暂行办法》(农经发〔19986号),由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组成集体资产清产清查小组,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资金以及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在清产核资时,要注意区分集体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范围和数量,对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权益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资产清理完成后,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资产清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张榜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报镇政府备案。二是成员身份界定。按照《成员身份界定操作流程图》(附件5)的有关要求,首先以现有户籍在册人口为基础,填写《人口信息登记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编印成册,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其次要做好户籍不在册对象的调查登记,如户籍制度改革、农转非、大中专毕业生、服兵役等人员的调查,切实掌握人口变动情况。最后须将《人口信息登记表》汇总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报镇(街道)政府备案。三是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宜简化,不宜复杂,只设置个人股(原则上采用计算劳龄方式配置股份),不再设置集体股,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费用和公共服务开支在年终计提的公积公益金支出。股份配置原则上实行一人一证、分户不增、并户不减、配置到人。四是编制清册。股改村根据股权设置方案的规定,计算股份数量,编制股东清册,并张榜公示7天,经校对无异议后建立正式的股东清册台账,报镇政府备案。五是注册登记。新成立的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并将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经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按市场监管局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四)整理验收阶段(2017111-20171130日)一是做好档案整理。股改工作完成后,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各村要对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人口调查登记表、实施方案、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后报镇农经站和区农经局备案。二是做好检查验收。各镇(街道)试点村组全面完成股份改革工作,其余村(组)借鉴试点经验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资格界定和资产量化等工作。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股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股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镇(街道)、村(组)进行表彰奖励,对改革滞后的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

(五)规范运作阶段(2017121-20171231日)一是股权管理方面。股改后,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转让,特殊情况可以按照股份合作社章程,通过规范、合法的程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不得随意退股提现。因人员、资本变动等实际情况而需扩股、缩股或调整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二是资产运营方面。股东(代表)大会为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年初预算、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改制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进行资产经营时要以集体资产的安全稳定和保值增值为前提,可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成立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参股等方式进入市场。三是收益分配方面。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实行年终提取制和年初预算制,先在年终提取公积公益金作为村“两委会”工作经费、公共开支费用、发展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经费等后,剩余部分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如当年无节余,不进行分配)。四是监督管理方面。改制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区镇(街道)农经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收支分配方案,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改村要继续按照村组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要求,委托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做好代理记账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主管农业副区长任副组长,改革办、农工部、宣传部、农业、财政、经发、国土、住建、林业、水务、文广、民政、监察、司法、公安、信访、审计、市场监管、档案、农经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经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清产核资、违规查处、督导检查等工作小组,分别由农业、财政、纪委等部门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分别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道)党委书记任组长,并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农村股改工作。各镇(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实施方案要正式行文,于5月底前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渭南市华州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建立部门分片包抓机制,明晰部门职责,特别是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司法、公安、信访等单位对财务管理混乱、违法违规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扰乱改革等问题,及时依法予以处置,确保改革平稳进行,稳妥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培训。区、镇(街道)两级抓好改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区上组织相关人员、业务骨干和试点村干部等,赴外地学习考察改革经验,组织开展农村改革政策和业务培训,拓展改革视野,理清改革思路,解决为什么改、改什么和怎么改的问题,为改革有序推进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入户走访,召开村务会、党员会、村民小组长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并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册、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加大财政支持。按照中省市文件精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由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2017年由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区、镇(街道)、村(组)三级改革启动的组织协调、参观学习、宣传培训、表格印发等工作,由农业局报财政局审核拨付。

(四)强化法律保障。改革村(组)必须聘请专门法律顾问,确保改革过程依法合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策要严格遵循民主程序,村(组)召开成员(代表)大会,须有两名以上区镇干部列席。对违反民主程序形成的改革决议,区农经局不得予以备案。

(五)加强监督检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强化镇(街道)责任落实。由监察局牵头,联合审计、司法、公安、农业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督查,了解工作进度,督促基层开展工作,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匿资产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蓄意破坏民主决策,资产处置不当引发群众集体信访等社会矛盾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农村和谐稳定。

注:华州区,别名钼城、郑县、华县,隶属陕西省渭南市。位于渭南市南部,东接华阴市,南与洛南县、蓝田县交界,西临临渭区,北与大荔县相望。辖1个街道9个镇:华州街道,杏林镇、赤水镇、高塘镇、大明镇、瓜坡镇、莲花寺镇、柳枝镇、下庙镇、金堆镇。面积1139.5平方千米,人口37万(2016年)。

华州区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是“中国钼业之都”、“中国无公害蔬菜基地”、“中国少华山”、“中国皮影之乡”,素有“八省通衢”、“通化门外第一州”之称。地貌南部为山地,西南为黄土台塬,北部为冲积平原;地势南高北低,落差较大。气候属大陆性季风半湿润气候,山有秦岭、华山,河流有渭河、南洛河、方山河等。

华州区旅游景点有尧帝陵“圣山”、毛氏远祖地毛沟村、渭华起义革命遗址纪念馆、赤水桥上桥、桥峪古栈道、郑桓公墓、李元谅碑、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蕴空禅院、泉护村遗址、元君庙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郭子仪故里、潜龙寺、永庆寺、宁山寺、禅修寺、蕴空山寺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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