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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南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2018-07-02 11:39:26来源:南漳县政府网阅读量:1261

南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农业部、中央农办将我县列入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创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持续增长,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改革目标:到2018年,基本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成立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盘活集体资产,创新集体资产运营管护机制,不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1)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建立集体资产台账。依法依规处理好账目不清、核算不准、手续不全、侵占资产等遗留问题,依法依规规范经济承包合同,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贡献等因素,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探索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保留、丧失条件和操作程序的路径,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

3)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程序,加强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完善非生产性支出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严格控制村级债务。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现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

4)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未实行家庭承包的资源性资产、可以转化经营的非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制定经成员认可并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的范围、规范分配顺序,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对收益分配中集体公益金、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性质、用途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台账管理制度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书管理制度。

5)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全面建立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统一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统一称为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能。要制定章程制度,完善股东(成员)代表大会、董事(理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成员)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股东(成员)信赖的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鼓励有条件的村,聘请职业经理人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改革的基本步骤

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从20179月份开始,201810月份结束,具体工作分六个步骤:

第一步:组建专班,制定方案(2017.9.5-2017.9.20)。主要任务是: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镇、村方案于8月30日以前上报县政府备案)。分两期对全县村支部书记、村财经委员集中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强化宣传引导,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作用和意义家喻户晓。

第二步:清产核资,界定产权(2017.9.21-2017.11.30)。主要任务是:制定出台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相关规定,对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理,界定产权关系。一是各村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基准日,全面锁定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数额,防止资金、资产、资源的流失和新增村集体债务。二是在全面锁定的基础上,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查实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及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同时对集体经济类承包合同,依法依规进行规范。三是对部分账面价值严重背离市场价值的资产进行评估,依照程序进行核消与处置。四是依法追缴违法、违规流失的资产,同时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五是合理区分集体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确定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源范围,清产核资结果经公示公开确认后报镇(区)“三资”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步:严格政策,身份界定(2017.12.1-2018.2.28)。主要任务是:制定出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指导性意见。一是各村在民主协商基础上确定基准日,制定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二是按照户籍管理政策,对村内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清理,要认真做好现户籍在本村的出嫁女、入赘婿及其子女,以及原户籍在本村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读学生、正在服刑和其他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人员等群体的身份认定,以户为单位,确认无误后户主签字盖章。三是清理结束后进行全面公示公开,并按民主程序取得群众认可后,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工作,集体经济组织编制成员名册,与确认成员的程序、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报县经管局备案。

第四步:议定方案,配置股份(2018.3.1-2018.4.30)。主要任务是:全县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各村结合本地实际,拟定股份配置初步方案,把集体经营性资产和未实行家庭承包的资源性资产、可以转化经营的非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不可转化经营的非经营性资产,建立统一运行管护机制。暂时没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可以先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量化系数,待经营性资产达到一定数量后再开展资产量化。集体资产股份设置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设置集体股的,占总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30%

第五步:逐级报审,建立集体经济组织(2018.5.1-2018.7.31)。主要任务是: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向成员出具股权证书,编制股权登记薄,将集体资产股份的登记、变更等录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在县经管局备案。全面建立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统一称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统一称为经济合作社。

第六步:建章立制,总结考评(2018.8.1-2018.10.30)。主要任务是:制定章程,召开股东(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理事)会、监事会,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据县级颁发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理顺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五年发展规划。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指标奖惩机制和考评办法。做好各种档案资料归档整理,迎接农业部、中央农办和省市组织的考核验收工作。

三、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省、市提出必须如期完成的硬性任务,是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迫切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必须强力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南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鹏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肖力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孙国强同志,县政府副县长晏兆品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经管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化办、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农发办、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文体新局、县信访局、县维稳办、县人民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经管局,县经管局局长刘新章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充实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对上汇报等日常工作。此次改革工作,各镇(区)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重、涉及面广,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化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等县直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集体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工作;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配合搞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成员身份确定工作;县财政局要确保经费保障;县委组织部、县编办要确保办公室人员调配到位;县信访局、县维稳办、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要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信访案例处理和维稳工作;县经管局、县人民银行要配合搞好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和登记备案以及办理银行开户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要对改革中不作为、慢作为,阻扰改革的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对清查出来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通过整体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是狠抓督办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全程督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县农村集体资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节点定期对各镇(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以确保改革工作平衡进行。

四是加强宣传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新闻媒介等一切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同时,县委宣传部要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及改革中出现的好典型进行宣传、总结、推广;县农村集体资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改革工作形成的经验向农业部、中央农办进行汇报,获取更大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改革的实现路径和实现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顺利完成改革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注:南漳县,隶属于湖北省襄阳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东临宜城市,南依远安县,西接保康县,东南与荆门市毗连,东北与襄阳市为邻,西北同谷城县接壤。辖10个镇:城关镇、武安镇、李庙镇、九集镇、长坪镇、薛坪镇、板桥镇、肖堰镇、东巩镇、巡检镇。面积3859平方公里,人口68万人(2016年)。

南漳县旧称“八百里金南漳”之美誉。地貌西为中山地带,中部为低山、丘陵地带,东为平原地带;地势西高东低,有“七分山两分水一分田”之说。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山有三尖山。境内水资源丰富,古有“四十八大泉、七十二河堰”之称,河流有潍水、蛮河、漳河、沮河四大河流。

南漳县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三国故事的源头,也是和氏璧的故乡。旅游景点有中国有机谷、水镜庄风景区、龙王峡漂流、春秋寨、香水河风景区、七里山森林公园、普济寺、徐庶庙、水镜湖、玉印岩、漳河源景区、白起渠、榆树岭樱桃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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