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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的通知

2021-04-19 09:55:30来源: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2590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各有关部门:

禁牧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和经科左后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最直接、最现实的体现,也是最实际、最重要的检验,也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全旗生态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自禁牧政策实施以来,通过各苏木镇(场)及旗直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广大农牧民的积极配合,禁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但从近期检查情况看,多数苏木镇(场)禁牧工作有所放松,散养放牧现象出现反弹。为了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禁牧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科尔沁左翼后旗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的通知-官网截图

一、严格落实禁牧责任

禁牧工作做的是否到位与领导重视程度密不可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禁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抓好禁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苏木镇(场)是禁牧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禁牧政策,切实抓好辖区内禁牧工作,苏木镇(场)主要领导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是本行政区域禁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负起责任。旗林草、农牧、公安、森林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4个行政执法工作组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指导、督促、推进苏木镇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加大禁牧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旗有关禁牧工作的文件精神,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宣传禁牧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有关禁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禁牧的先进典型事例,争取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营造禁牧工作的浓厚氛围,大力促进禁牧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别是要在生态治理区、经常出现偷牧现象的区域,树立宣传标语牌和警示牌。

三、加强饲草储备

各苏木镇(场)要积极引导群众,加强饲草储备,留足存粮、储足饲草。农牧户饲草料储备不足的,争取由所在嘎查村、分场从内部调剂解决;养殖大户出现饲草料严重不足的,由所在苏木镇(场)主动联系草牧业公司、饲料企业等协助养殖户进行采购,使养殖户饲草料供应得到保障,为全年全域全时禁牧,舍饲圈养、人畜分离“牛出院、树进院”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协助、指导养殖户正确存放饲草料,消除火灾隐患。

四、强化巡查监管

旗4个行政执法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各苏木镇(场)禁牧工作的指导监督,坚持定期、不定期督查巡查,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狠抓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管。各苏木镇(场)要加强林草管护队伍,调整和充实镇村两级管护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禁牧管护的长效机制。苏木镇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要强化执法监管并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组织护林员和护草员等专门人员,切实履行管理管护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巡回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禁牧政策的行为。对农牧户拒不执行禁牧政策违规放牧、偷牧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生态功能区、公益林区、重点项目区植被造成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所辖区域全年全域全时禁牧。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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