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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临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04-16 13:39:32来源:薛城区人民政府 阅读量:1237

为全面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18]22号)精神,按照《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办发[2018]27号)要求,根据《中共薛城区委办公室、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薛办发[2018]29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临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截图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抓好“七改”、推进“五化”,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类资源,集中补齐街道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为全面推动街道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按照街道统筹规划、村庄整体实施的思路,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实现区域统筹、协同推进。坚持提质和扩面并重,既留住乡愁又凸显特色,针对不同的村庄,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确保质量,不搞一刀切,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2、建管并重、共建共享。坚持标准引领、注重实用实效,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避免出现“重建设、轻养护,有人修、无人管”的问题,确保农村各类设施建成运行、长期发挥作用。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立街道、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确保各类设施建成运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引导村民承担一定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都有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街道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条件好的村庄,高标准提升完善,率先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0年A级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50%;基本具备条件、亟需改造提升的村庄,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到2020年实现“五化”村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匡算投资1350万元,通过争取上级支持补一块、街道财政拿一块、社会资本融一块、集体经济投一块、群众自筹掏一块“五个一块”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清洁村庄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制化保障的工作机制。

1、提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完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定期开展环卫大扫除活动,集中清理村庄内外、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道沟渠内积存的垃圾,确保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整洁。围绕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重点推进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垃圾桶配备,更换一批破损的环卫设施,新增一批专用垃圾转运车辆,中转站增配一批垃圾压缩箱体,进一步提升转运能力。在垃圾转运过程中防止垃圾抛撒、液体遗渗,避免二次污染,垃圾中转站的渗滤液转运到中科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集中处理。2018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比达到90%以上,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牵头部门: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参与部门:环保办)

2、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河道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堆放位置、堆体规模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明确整治技术方法和责任部门,实行一处一策、销号管理。2020年年底基本遏制城区垃圾、工业固废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问题,基本完成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牵头部门:环保办、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参与部门:农机水利服务中心)

3、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定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从源头上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类别分类,实现对可堆肥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理,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年试点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至30%以上行政村,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至50%以上行政村。(牵头部门: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参与部门:环保办)

(二)清洁田园

以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1、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发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推动秸秆生态循环、高附加值利用。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牵头部门:农技站)

2、推动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地膜加工能力建设。2018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到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牵头部门:农技站)

3、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引导小、散养殖户“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适养区”,实现适度规模养殖,全力打造“三退一进”工程。实施农牧循环工程,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推广发酵床生态环保养殖、家庭牧场、“畜-沼-农作物”循环等生态养殖模式,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2018年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88%,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2%;到2020年,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2%,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牵头部门:畜牧兽医站,参与部门: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环保办)

(三)清洁庭院

深化“美在农家”活动,大力整治农户庭院环境,保持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

1、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抓好农户厕所改造,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进改厕和污水处理同步进行,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单户、多户、整村处理的方式,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一体化处理;条件不具备的村庄,选择使用三格式、双瓮式、粪尿分集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模式。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将改厕后续管护工作通过第三方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成立农村厕所管护服务站,引导堆肥厂、有机种植大户利用好改厕后产生的粪渣粪液,建立改厕管护长效机制。探索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协同处理周边村庄厕所粪污,推动有机肥还田,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到2020年底,300户以上的自然村建有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牵头部门:城建服务中心、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参与部门:环保办、畜牧兽医站)

2、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按照室内“五净”(即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灶台净、厕所净)、院内“五无”(即无柴堆、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环境“四美”(庭院美、居室美、家风美、文化美)的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整治庭院内外环境,整齐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庭院绿化,营造环境优美的村容村貌和卫生整洁的家居环境。到2020年年底,街道农村50%以上庭院建成美丽庭院,10%的庭院建成精品庭院。(牵头部门:妇联,参与部门:工会)

(四)清洁水源

按照“清河水、保供水、治污水”的思路,统筹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到2020年,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实现较大提高。

1、加强河湖生态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实施生态河道治理,大力整治入河排生活污水乱排乱放。以村内、村外的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保持水体清澈。2018年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街道、村两级河长体系,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彻底治理“八乱”现象。到2020年,重要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9%。(牵头部门:农机水利服务中心,参与部门:环保办)

2、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已有饮水安全成果,突出建立健全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综合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障率。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牵头部门:农机水利服务中心,参与部门:环保办、城建服务中心)

3、分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编制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各村居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布局、规模,科学安排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创新污水治理模式,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单户与多户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按照“城边接管、联户合建、分户独建”的思路,推动园区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氧化塘、净化槽、小型人工湿地等无动力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优先解决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村庄的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开展农村生活节水行动,加强生活用水循环节约利用,促进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2018年编制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4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到2020年,累计完成《枣庄市薛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4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街道50%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牵头部门:环保办、城建服务中心,参与部门:农机水利服务中心、安监站)

(五)提升村庄“五化”水平

1、推进村庄净化。规范、高效运转“户集中、村收集、街道转运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改造提升一批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确保农村垃圾日产日清、收运处理全环节无遗漏、无滴洒、无污染;开展村容村貌改造提升,全面清理村居卫生死角,集中清理村“五乱”(垃圾乱扔、杂草乱堆、杂物乱放、污水乱流、禽畜乱跑),全面清理村内三堆五垛。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率达到95%,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率达到98%。(牵头部门: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参与部门:环保办、农机水利服务中心)

2、推进村居道路硬化。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组织开展“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加大通村路建设,采取多种方式修复破损道路,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2018年新改建农村公路5.6公里;到2020年,累计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6.6公里。坚持整村推进、销号管理,在基本实现“户户通”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户户通”提升工程,同步开展绿化、排水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混凝士、沥青、砖石、卵石等路面材料,鼓励根据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和风俗习惯等进行生态化铺装。到2020年实现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全覆盖。(牵头部门:城建服务中心)

3、推进村庄绿化。大力实施“绿满城乡?美丽枣庄”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村庄绿化,根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件、产业基础等加快推进宜林荒山绿化工程,充分利用村边荒山、荒地、荒滩等闲置土地,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推进“环村林建设”,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加强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及“四旁”绿化、彩化,积极推进村庄立体绿化、村庄彩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持续开展森林街村创建,逐步实现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村庄园林化。2018年街道完成造林150亩;到2020年,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5%。(牵头部门:林业站,参与部门:农机水利服务中心、农技站、城建服务中心)

4、推进村庄节能亮化。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2018年改造供电线路8.5公里,新增配电变压器4台;2019至2020年改造供电线路3.5公里,新增配电变压器2台,提高供电保障能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设备,按照100米以下的间距,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和学校、广场、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安装照明设施,在次干道和宅间道合理设置路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所有美丽乡村达标村亮化达到创建标准要求,到2020年长期保留村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实现路灯全覆盖。(牵头部门:供电站、城建服务中心,参与部门: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

5、推进村庄特色美化。聚焦村庄私搭乱建、残垣断壁、乱涂乱画、电线私拉乱接等问题,采取“拆、改、清”等措施,结合乡村规划的实施,对村内超出宅基地范围私自搭建的附属建筑、临时棚屋、乱堆乱放等进行清理。适时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为农村的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基础,扎实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入社会资本,着力盘活、用好农村闲置废弃房屋,通过原址修复、置换使用权、村集体估价回收等方式,建设乡村民宿等体闲康养项目或绿地、小广场等公共设施。开展乡村风貌建设提升行动,制定村庄建设风貌指引,严格执行农房建设“逢建必报”制度,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动员群众对农房、围墙等外立面进行改造,每个村庄确定1-2种造型美观、功能实用的新民居样板,作为村民房屋改建、新建的标准样式,塑造特色乡村风貌。到2020年,成功打造一批美丽宜居村庄、美丽村居试点,电网改造升级涵盖4个行政村。坚持疏堵结合,加大农村野广告整治力度,在村内人群聚集区域设立便民信息张贴栏。以弱电归并整理为主要方式,对村庄电力通讯等线路进行整治,努力解决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牵头部门:城建服务中心、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国土所、经济发展办)

(六)整治路域环境

集中开展公路、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突出穿村居路段、沿线经营店铺密集路段、通往旅游景点路段、城市出入口路段、城乡结合部路段、高速连接线路段“六个重点路段”的治理;对村域道路附近的“三堆两垛”、陈旧垃圾、建筑物料、杂物等进行大整治、大清除,增强通透性;全面治理店外经营、侵占道路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着力整治村域道路路面、立面等影响交通和观瞻等问题,打造良好的路域环境。(牵头部门:临城执法分局,参与部门:城建服务中心、林业站、环保办)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抓好村级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领导作用。深化“五个百”集中行动,通过开展党员户挂牌、设立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领村民推动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二)引导村民参与、监督。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村民议事会、“一事一议”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各项决策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所有建制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和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工作。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动员村民积极出资,投工投劳,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努力建设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指导村“两委”制定或修订村民普遍认可、容易推行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历史遗迹与特色景观保护、民俗文化传承、良好生活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组织引导返乡党员干部、退休职工、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乡贤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的作用,大力褒扬乡村新风,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深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引导村民承担一定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

(四)增强村民文明意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探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以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引领乡风文明,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新时代新风行动,鼓励倡导村民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让村民潜移默化受到教育,努力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质。规范村民行为习惯,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群众内在自觉要求。

四、配套政策支持

(一)强化规划管理。推行多规合一,全面完成街道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通过选派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强化村庄规划指导,完善街村规划体系,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2019年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率达到70%以上,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编制村庄保护发展规划,加大对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强对古居、古井、古树、古桥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力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加大规划实施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切实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牵头部门:城建服务中心,参与部门:新华派出所、永福派出所、国土所、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整合筹集资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街道办事处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以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结合财政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人居环境整治。(牵头部门:财政所,参与部门:经管财务服务中心、国土所)

(三)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政府债务限额和规定用途范围内,通过发行一般债券、项目融资等方式支持农村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乡村经济发展,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动员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发动村民积极出资、投工投劳,形成广泛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合力。(牵头部门:财政所、国土所)

(四)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村庄人居环境管护“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明确管护主体和资金来源,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探索政府支持与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多元管护模式。结合自身财政承受情况,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费纳入本级财政保障或予以补贴。鼓励通过财政拨款、特许或委托经营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不向社会征收的政府性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资金。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旅游开发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模式开展后期管护,有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及经济强村,探索建立物业公司。大力推行以村“两委”班子成员包片、党员包街、村民包房前屋后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管护“三包”制度,切实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节省建设成本。(参与部门:财政所、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环保办、林业站)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领组织领导。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成立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分步推进实施。按照“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的要求,列出年度计划,提出任务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筹资渠道,实行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

(三)广泛宣传发动。街道相关各部门、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化激励约束,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活动,以学生带动家长,逐步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宣讲,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激励引导。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对村居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建立督导机制,每月调度、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向党工委、办事处专题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专项督导、定期通报、催办约谈、跟踪问责等方式,严格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村居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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