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甘井子区迎接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第三方评估
2021-03-23 14:41:10来源:甘井子区人民政府阅读量:618
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第三方评估的函》文件安排,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邓大才教授领衔的评估组一行于2019年1月20日-26日莅临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对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指导。
1月21日上午,我区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会,区政府副区长李荣久、本次试点的四个涉农街道的分管领导、部分试点村领导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农海局、区法制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部分产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李荣久副区长汇报了我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各相关涉农街道和委办局进行了交流发言。
邓大才教授对我区的试点工作进行了高度评价,他认为甘井子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值得研究,值得总结,具有可复制、可学习、可推广的特点。目前有两个第一,首先是第一个全域城市化的县区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试点第一批和第二批都没有这么典型的地区。其次,第二个第一是资源性资产一并量化。
1月21日下午,评估组一行来到辛寨子街道大东沟村及由家村,面对面地同街道、村主要领导座谈,查阅改革全过程的文件档案,询问了一系列实际操作问题。评估组特别邀请了10名普通村民,让村民填写调查问卷,真实了解百姓心中的改革成果。评估组一行共走访了营城子村、沙岗子村、金龙寺沟村、西小磨子村、大东沟村、由家村、小辛村、前革村、后革村、宋家村、棉花岛村11个村,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我区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了解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我区自2017年9月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农业部批准为100个试点区市县之一,对全区37个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改革过程中,我区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全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区涉及本次国家产改试点任务的37个涉农村中,已经有36个村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标志着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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