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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2020-08-05 14:26:10来源:丰都县人民政府网阅读量:1399

2018年4月25日,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发布了,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丰都县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规范工作流程,根椐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264号)和市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9)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本次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中央要求,全国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国家层面拟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的成果,作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重大制度成果进行展示。同时,中央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将于2018年9月底前,逐级向市农委和农业部汇交数据库,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相对滞后,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现有数据成果。农业部门要会同国土、规划、民政等部门,收集已有的尽可能满足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精度要求的基本农田图件、地籍地形图件、行政区划图件等基础资料;要会商国土部门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与“二调”等成果的衔接。国土部门要牵头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各相关部门要合理利用本次确权成果更新地理信息,共同推进信息资源共享。

(二)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和政策规定。县财政局等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有关采购服务的指导管理,规范权属调查测绘、数据建库及平台建设等采购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中标、成交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督查,查处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对恶意拖延进度、不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致使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县财政局要切实做好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经费保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5〕1号)要求和市县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严守保密规定,保障确权数据信息安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各相关单位要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对涉密人员、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涉密介质和资料成果使用的管理,确保涉密地理空间信息和农户身份数据安全。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所获得或使用的数据资料不得擅自对外公开;未经批准,不得将相关资料、数据对外移交和用于商业化服务。

(四)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的总要求,倒排时间表,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1. 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及信息采集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当前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及信息采集的各项前期相关工作,为有序推进入户调查工作奠定基础。一是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通过标语、公开信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内容和工作要求,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既是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更是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工作,激发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做好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从县农委、县档案局及承包方收集权属资料,包括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方案,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废止的会议记录、决议、表决结果等;从承包方或户籍管理部门收集承包方身份证、户籍人口信息复印件等。三是提前做好相关手续完善工作。要指导农户提前准备确权调查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出务工农民还应提前确定调查指界和签字确认委托人),完善好户主声明书、户主委托书、指界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四是指导农户对承包地块具体位置和边界开展一次预确认,并填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调查表。组织承包方将自家承包地、自留地等的数量、位置及地块边界进行核对,弄清哪些地块是承包地,哪些是自留地,并提前告知委托人。对农户间出现地块或边界争议的,应及时组织化解,妥善解决,定纷止争。

2. 抓好权属调查工作。要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地调查补图工作,认真抓好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承包地块调查等具体工作。要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向承包农户公示承包经营权调查结果原则上不少于两轮,每轮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核查,确保准确无误,得到群众认可。

3.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权属调查时,对存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组调解组织的作用,尽可能依法妥善化解。一时难以化解的,可暂缓确权,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对遇到的政策性和操作性口径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无明确规定的,要充分依靠群众,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方式予以解决。

4. 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次深化完善后最后确认的承包面积,全面组织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确保承包土地实际面积与承包合同、登记簿、证书记载面积“四相符”。

5.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户为基本单位,按一户一簿要求,采用农业部新制定的登记簿式样要求全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6. 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登记簿,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基础上,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新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的证书式样。

7.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和系统平台。县农委要按照市上统一组织开发的平台系统软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质量须满足农业部和重庆市数据库规范要求,并逐级向市农委和农业部完成汇交。系统平台建设要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需要,实现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信息化。

8.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在县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将本次深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移交,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县档案局要加强指导,并做好县级档案材料的接交、归档及管理工作。

9. 抓好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承包地确权登记相关成果应用探索等工作。要把握完成上述重点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县农委务必在4月15日前召开权属调查前期准备工作业务培训会;在5月20日前完成权属调查技术公司招标工作,并签定中标合同;在5月底前制定权属调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在5月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及信息采集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6月至9月20日期间与承担调查测绘的技术单位一起完成权属调查工作。权属调查工作期间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县农委要制定好进度报表,做好数据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并加强业务指导。在 12月底前基本完成土地承包合同及登记簿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各项工作。

三、着力强化工作保障

(一)充实领导小组。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7〕23号)明确的领导小组成员的基础上,增加县保密局、县法院、县政府新闻办、县公安局、县交委、县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公室,办公室一般应成立业务指导组、信访稳定组、工作督查组、政策解答组等具体工作组,并明确组长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村组要分别成立3-5人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负责本村组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

(二)明晰工作职责。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协作,全力推进工作。县农委要制定好工作方案、验收方案,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加强政策指导,完善技术方案,加强合同管理,抓好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中标作业单位测绘技术质量的监督,指导处置有关承包土地及流转纠纷,做好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县保密局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涉密载体的保密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环节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相关工作依法推进。县法院要负责及时调解、审理判决土地确权案件。县政府新闻办要统筹协调县级电视广播等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县督查办要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牵头负责分阶段对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信访办要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信访工作,确保信访稳定。县财政局要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监管。县交委要指导处理乡村公路规划内公路占地与农户承包地的权属争议等。县公安局要负责提供承包方身份户籍信息证明,及时处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治安案件。县司法局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纠纷调解、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服务。县国土房管局要牵头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分村、组的土地权籍资料,二调镇、村、组边界成果资料,基本农田地块资料;指导处理有关土地所有权争议纠纷,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界限的核实、协调等工作。县规划局要负责提供全县规划内建设用地的调查底图等资料。县水务局要负责提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占地资料,协助确认国有荒滩、水域与集体土地边界,指导处理承包地与农村水利设施用地的地类纠纷。县林业局要负责提供承包农户的林地、退耕还林地块资料,指导处理耕地与林地地类纠纷。县民政局要负责提供全县行政区划图件等资料。县统计局要指导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统计工作。县档案局要负责提供第二轮土地承包档案及201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资料的查阅、借用服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做好县级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负责辖区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做好宣传动员培训;做好基础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全面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出镇街;组织、配合、协调、监督承包信息调查,加强确权登记成果审查、审核等工作。

本次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我县农村“三变”改革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县的决策部署,加强工作保障,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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