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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元江县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2021-09-17 18:03:10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阅读量:1413

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19〕663号)、《贯彻落实“三农”领域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2020〕131号)和《玉溪市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玉自然资〔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级统筹、行业指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全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进一步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水平,把全县村庄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要根据各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村庄发展需要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分类进行研究,宜大则大,宜简则简,要坚持注重村庄规划的实用性,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二)需求导向,村民主体。坚持村民是村庄规划建设主体的原则,要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不搞形象工程,与村民利益相结合,要通过村民委员会动员、组织和引导村民以主人翁的意识和态度,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让村民了解、熟悉和认同规划,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三)简明易懂,易于实施。找准村庄发展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村民生活和村庄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建立有针对性的规划目标,以简单明了的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达到易懂、实用、可实施的要求,切实起到指导村庄整治建设的作用。

(四)统筹兼顾,多规合一。要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推进“多规合一”。坚持文化传承、绿色发展,注重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保护,保留乡村发展记忆,推动乡村建设体现地域特色的风土人情,体现田园风光和乡村风貌。

三、工作要求

我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以行政村为编制单元,共81个。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编制任务。

(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开展专题研究,完成县域村庄布局工作。以统筹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尽量把村庄规划面临的重大协调问题在县乡级规划中解决。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衔接落实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工作要求,在合理划分村庄类型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区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置,科学合理确定区域村庄空间体系、布点规模。按照统筹安排、分类推进的原则,对集聚提升类村庄优先规划建设;对特色保护类村庄,统筹保护和利用发展,彰显历史文化、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等特色;对自然消亡的空心村及30户以下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再配套建设各类设施和审批新增建房,逐步引导向适建山坡、半山坡、缓坡地带或集聚提升类村庄迁并,集中布局建设;对生态移民安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等新建安置区(村)结合实际探索农村发展新模式,建设农村新型社区,进行社区化管理。要引导人口向乡镇(集镇)所在地、产业发展集聚区集中,引导公共设施优先向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村庄配套。

(二)按照“六个一批”要求,组织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立足村庄类型和特征,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通盘统筹考虑村庄发展目标、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内容。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在现状评估基础上提升完善一批;城镇结合部、坝区、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编制一批;结合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农业示范产业园、半山酒店等重点项目建设带动一批;针对以环境整治为重点或相关尚未规划尚未确定的过渡期村庄规划先行一批;对于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用地统一编制详细规划统筹一批;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纳入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一批。对评估达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求的不再另行编制,对达不到的进行提升完善,做到应编尽编;并按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三)规范审批程序,强化成果管理。村庄规划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将村庄规划建设纳入村规民约管理。乡村规划成果要多部门联合审核把关,严格按程序报批,提高规划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对村庄规划成果的管理,建立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使用。

四、工作安排

2020年11月,形成行政村层次的村庄规划试点初稿,对已编村庄规划进行评估;

2020年12月,完成县域村庄规划布点布局专题研究,启动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021年1月,上报市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域)试点成果,结合试点成果开展乡镇(街道)的培训;

2021年2至6月,驻村调研收资,同时与村组干部、村民协同讨论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听取和及时反馈村民意见,形成规划初稿;

2021年7至10月,编制完成村庄规划;

2021年11月,各乡镇(街道)进行成果批前公示、报专家组进行技术审查和成果报批工作;

2021年12月,完成成果批后公告,将规划成果中规划蓝图和管制要求主要内容列入村规民约。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村庄规划编制委员会

成立县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委员会,统筹谋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县村庄规划进行研究、审议和决策。村庄规划编制委员会与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合并设立,由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执行村庄规划编制委员会职责。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元江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主动为各乡镇(街道)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反馈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划编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和成果报批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各相关部门明确1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组建专家组

组建由各职能部门及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乡村规划成果联合审核把关,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严格按程序报批,提高规划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成立县级专家组成员(具体名单待定),负责村庄规划方案专家评审工作。

(三)加大经费保障

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以乡镇(街道)、村(社区)筹措为主,县级财政根据各乡镇(街道)编制任务完成情况积极向市级争取奖补资金给予补助。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一组织招投标,明确编制单位后,由编制主体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镇村级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极争向挂村部门积取规划编制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

(四)加强督查指导

1.强化管理。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及时指导各乡镇(街道)细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履行好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的责任,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紧紧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扶贫工作队、挂包单位及挂包责任人的作用,和村组干部、村民共同开展村庄规划编制。

2.明确进度。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行按月报送工作进度制度,各乡镇(街道)月进度由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按月通报。各时间节点的任务完成情况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编制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组织专家深入镇村,指导和监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规范审批。村庄规划成果经县自然资源局技术审查后,由各乡镇(街道)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规划报送审批前,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在村内公示不少于30日。规划批准之日起20日内,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告,并将规划成果中规划蓝图和管制要求主要内容列入村规民约,以便村民掌握接受和执行。

附件:元江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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