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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柯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2018-03-19 11:33:06来源:柯桥区政府网阅读量:2241

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柯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柯政发〔20188号)

201812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农经函〔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绍兴市柯桥区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按照《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函》(农经函〔20176号)要求,并结合柯桥区实际,特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及“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求,围绕确权、赋权、活权、保权的主线,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着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着力维护好农民的各项财产权利。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2.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3.分类有序推进改革。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域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顺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在若干方面取得实效。

4.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工作重点

(一)探索开展股权信息化管理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回头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资产、股权台账及相应台账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开发建设股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股权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探索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机制。规范收益分配,建立健全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积极探索经营班子年薪制、外聘职业经理人、独立董事等方法,提高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方式,健全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探索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社区事务分离,逐步实现职能、机构、财务、议事决策相分离。

(三)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研究制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担保管理办法,规范股权管理和股权质押担保工作程序。建设开发股权质押贷款登记备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农村产权抵押担保风险基金,防范股权质押担保、流转交易可能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四)探索规范产权流转交易。制定出台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完善农村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开发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出台股权交易流转的管理办法,探索股权的流转交易、备案登记、有偿退出、继承赠与等程序及规范,实现股权变动的动态管理。

(五)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径。支持和帮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薄弱村,充分利用和挖掘土地、闲置农房、自然资源、政策优势等,因地制宜运用投资基金、资源开发、物业经营、生产服务、村落建设、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抱团发展等模式,千方百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进一步深化“三资”管理改革,出台完善“三资”管理的具体办法,规范集体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期限,提升价格标准,进一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六)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为保障承包农户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和产业集聚发展,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在政府有需求、农户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失土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补偿机制,逐步推进农户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挂勾机制,对农户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允许农户参照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确保农户的权益不受侵害。

三、工作步骤

根据改革试点工作时间要求,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78月至2017年底)

1.建立改革机构。成立绍兴市柯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抽调工作人员。

2.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区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外出学习考察,拓宽思路,对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方法途径;结合土地确权,摸清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意愿。

3.确定改革内容。根据试点要求及调研情况,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改革重点及步骤,形成框架性制度体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1月至20188月底)

1.开展试点探索。根据试点工作内容,选择合适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股权质押贷款、股份经济合作社政经分离、闲置农房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等试点工作。

2.拟定相关文件制度。根据试点工作内容,研究制定柯桥区股权管理办法、股权信息化管理意见、股份合作制改革档案管理意见、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作意见、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失地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意见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应的政策文件。

3.建立健全产权交易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系统、股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大宗物资采购系统。

4.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特别是经济薄弱村,出台相应支持政策,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5.全域推进。根据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出台相应政策意见,全域实施。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89月至201810月底)

1.对改革试点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

2.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3.总结试点经验,报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农业部专家组的评估鉴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分管副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法制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办、区信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地税)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分局、区农林局、区金融办、区档案局、瑞丰银行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绍兴市柯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农办主任兼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落实、统筹协调、督促指导。

(二)落实工作职责。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层层分解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明确工作职责。责任部门要做好上下对接和整体推进工作,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职能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全力做好改革具体实施工作。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重点改革工作,及时协调推进改革具体事项。

(三)强化指导服务。抽调区农办、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农林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柯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加强对各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提升改革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典型通报等形式,推进各项改革内容的深入实践,努力营造上下齐心协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改革氛围。

注:柯桥区,别名会稽、大越、山阴,隶属于浙江省绍兴市。位于绍兴市北部,东与上虞区界,东南和西南分别与嵊州市、诸暨市为邻,西和西北部与杭州萧山区瓜沥镇新城、党山和衙前等镇接壤,北濒杭州湾。辖4个街道12个镇: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马鞍镇、齐贤镇、平水镇、钱清镇、杨汛桥镇、福全镇、安昌镇、兰亭镇、夏履镇、漓渚镇、王坛镇、稽东镇。面积1066平方公里,人口65.36万人(2015年)。

柯桥区素有“东方威尼斯”之美称,是中国著名的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戏曲之乡和名士之乡。境内西南部为低山丘陵河谷,中北部为水网平原,东北部为滨海平原;地势呈西面高、东北低。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山岗有会稽山、五百岗、木窝尖、秦望山、香炉峰等。河流有石泄江、富盛江、攒宫江、平水江等。旅游景点有柯岩、兰亭、安昌古镇、舜王庙、乔波滑雪馆、大香林·兜率天、东方山水乐园、浙东古运河柯桥段和古纤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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