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的这些价值你肯定不知道
2020-05-06 15:11: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07
宅基地的闲置和不完全利用是浪费资源的大问题,在2019年9月20日,农业部就这问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其中以下三点将会是2020年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
1.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住宅或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场地和庭院等用地,其一户一宅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2.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遵守“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给集体,拒绝将宅基地转让后在申请宅基地。
二、鼓励节约尽最大价值的利用宅基地
1.合理使用宅基地,严格把控新增宅基地占农田用地的比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要占用农用地的情况,提前办理好相关证件。
2.关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村庄,对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进行申请,还可以通过整治村庄,废旧宅基地利用来增加宅基地的空间,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户。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通过建设农民的公寓、农民的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户日常居住的需要。
三、鼓励农户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1.鼓励村集体和村民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合法合规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2.非农户所有者需要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的合同期限在二十年以内。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签定。
四、宅基地价值在哪里?
1.首先宅基地的交易少,不是没人买,而是现在政策不允许,在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出让与转让或用来进行非农业建设,特殊情况除外。
2.农村自建住宅其实是有价值的,只是它的价值被政策给“冻结”了,我国宪法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其中并未限定转让的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土地进行转让是可以的,只是被法律做了限定。
3.在2015年全国代表大会中暂时调整了土地管理法,在多地进行了宅基地新政策的试点,允许宅基地抵押,使土地交易在一定范围内合法。这才知道,宅基地是有价值的,还能入股资本市场,实现了宅基地的价值变现。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办法,你都学到了吗?各地对宅基地的交易都有明确的政策,在交易前,熟悉当地政策,可免去交易后的纷争。其实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宅基地方面的政策发生着改变。从目前试点的政策来看,未来宅基地的价值将会越来越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