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广州不动产权证今起不再注记抵押登记信息

2019-02-28 15:38:20来源:阅读量:551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优化抵押登记业务流程,调整抵押登记信息注记方式。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2月22日起,广州市将取消在《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地产权证等)上打印加注抵押、注销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和办理信息,不加盖抵押注销章,抵押登记信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实现为产权证“减负”。

以往,市民提交《房地产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业务,需同时申请换领新《不动产权证书》。“减负”后,不但不再强制要求换领新证,而且,过去已加注他项权利情况信息的产权证书,现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人可一并申请换领新证,不额外收取换证费用。

取消在产权证上注记他项权利信息后,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如何查验?申请人可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事项”下的“登记资料查询”栏目,实时查询具体不动产抵押状态信息。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