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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

2019-01-18 16:21:14来源:珠海特区报 阅读量:829

2018年,农业农村部将珠海市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全市5个区12个镇的56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步入改革轨道,今年10月底前,我市要完成国家交付的改革试点任务,为此,1月17日,全市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会议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副市长刘嘉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农业局通报了当前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我市改革任务涉及5个区,12个镇、56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斗门区400个(含278个生产队)、金湾区82个、高栏港经济区20个、高新区57个、万山区7个。其中,金湾区是全省1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县(区)级试点单位之一,先行先试,已于去年10月份按照既定目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刘嘉文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件大事。2018年,农业农村部将我市确定为全国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要求我市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精准把握好任务要求;三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握好改革方向和底线;四要因地制宜,抓好当前改革工作;五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斗门、高新、万山、高栏港4区一致表示,将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尽快把精力转入下一个工作环节,加快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督促各镇尽快开展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等工作。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照工作台账,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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