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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方案》

2019-01-17 16:34:04来源:云南网-丽江日报阅读量:1097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18年9月到2019年6月底,全市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到2021年底,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总体推进改革的同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试点地区提前完成改革任务。

《方案》提出,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归属;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积极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有效实现形式;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最终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精准确认成员身份;对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化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

《方案》强调,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扎实、稳妥、积极推进;保障必需的工作经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使改革深入民心;完善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提炼改革经验,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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