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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南州:严把“三个关键”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8-11-12 11:26:44来源:黄南州农牧局阅读量:1118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261个村(同仁72个、尖扎86个、泽库64个、河南39个)、1036个村民小组(同仁370个、尖扎191个、泽库340个、河南135个)、近50185户农牧户参与改革(同仁1.5万户、尖扎1.1万户、泽库1.7万户个、河南0.7万户个)。2017年泽库县作为全国100个改革试点县,州委、州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改革领导小组,及时凝练改革好经验,推广改革好做法,积极探索资产和人员“两清”、集体经济和农牧民收入“两增”及运行机制和工作平台“两优”的改革模式。

一、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资产不少、权益不减的“两清”原则。一是全员发动,政策进村入户。全州召开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和培训182108人,其中:中央试点单位专题会议和培训12833人;召开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部署会议和培训171824人,其中:中央试点单位部署会议和培训13647人。做到专家培训到县,政策宣传到户,改革内容知晓到人。二是严把关口,“三资”全面清理。截止目前,泽库县累计核查经营性资产16776.72万元;资源性资产中集体耕地面积14037.19亩,享受村集体草原奖补、林地、草原租赁等157.89万元;非经营性资产5459.1791万元。其余三县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和建账工作。三是分类施策,成员合理界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张榜公布、签字确认等方式,让村民认可、让群众满意。泽库县完成64个行政村成员身份界定(确认户数为18267户、确认人数为70247人)。同仁县、尖扎县、河南县正在进行成员身份界定摸底调查登记工作,预计12下旬可全面完成。

二、坚持试点示范先行,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两增”模式。一是探索“六变”股份合作模式。“拉格日”合作社成立至今,做出了一条以“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资金变股金、牧业变产业、牧民变社员、社员变职员”的股份制改造发展之路,牧民入社率、资金入股率和资源整合率分别达到95.3%93.2%94.8%2017年底泽库县11个试点合作社人均纯收入平均达8356元,拉格日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人均纯收入达15110元。在此基础上,5月份州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广拉格日模式三年行动方案》,为下一步推进“六变”改革工作探索路径、集聚方法、总结经验、奠定基础。二是探索“一村一策”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始终坚持改革要务与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紧密结合,探索推进以“股份合作、支部引领、头雁效应、腾笼换鸟、美丽撬动、抱团淘金、错位发展、能源助推、金融杠杆和电商平台”为主的村集体经济“破零”十法多元化发展模式,努力走出一条村级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径。如,2017年尖扎县马克唐村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实现人均纯收入5884.7元。三是探索“一县一园”的扶贫折股量化模式。目前,各县均已建设完成“扶贫产业园”,采取搭建“涉农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民”的发展平台,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先后引进了青海绿草源、台湾启龙奶业、高原之宝、西北弘等8家知名企业入驻扶贫产业园,带动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直接带动农牧户21009653人脱贫致富。

三、坚持平台配套同步,不断创造增活力、添动力的“两优”环境。带动培育了一批农牧民新型经营主体,目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648家,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家,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22家,州级示范社24家,省级认定标准化养殖场153家,省级扶持规范性家庭农牧场91家、规范化合作社71家,新型经营主体的日益壮大,为村集体资产经营承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制定印发《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管理办法》《股权设置办法》《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操作规程》《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等文件,出台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26份,其中:中央试点单位出台文件11份;出台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文件11份,其中:中央试点单位出台文件4份。

下一步黄南州将切实深化开展清产核资和身份界定工作,牢牢把握股权设置、股份量化、登记运营等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倒排工期、自我加压,在创样本、出经验上求突破,力争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贡献“黄南经验”。一是继续紧抓清产核资,确保资产明、帐目清。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将乡镇、村、组三级资产登记清楚,确保做到集体资产登记清晰,账目明了。二是继续紧盯成员界定,确保人员足、身份明。组织乡镇、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核实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保“人员登记不漏一人、农牧民签字不漏一户、身份确认不错一笔”。三是突出股权管理,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在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和身份界定的基础上,由村民自主决定,因村施策,合理界定股权设置、股份量化等工作,按户颁发股权证书,作为参与集体经济组织有关事务和收益分红的重要凭证。四是招引经营主体,确保资产高效运营。加强培育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对261个改革村采取分类指导、一村一策的方式,招引资产资源和项目资金等承接经营的主体,确保经营收益最优化。五是严格督查考核,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咬定目标不放松,集聚全力干产改”。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将制定工作考核细则,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强化问题导向,以督查倒逼任务落实。(责任发布:王芙蓉)

注:黄南藏族自治州,隶属于青海省。位于青海省东南部,东南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和果洛州玛沁县为邻,西北与海南州同德县、贵德县和海东市的化隆、循化县接壤。辖4个县:同仁县、尖扎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面积1.88万平方公里,人口2714602016年)。

黄南州地貌南部泽库、河南两县属于青南牧区,北部为尖扎、同仁两县为高山峡谷;势南高北低。气候属属高原大陆性气候,河流有黄河、隆务河、泽曲河、洮河等。旅游景点有坎布拉国家级森林公园、李家峡电站大坝和库区风光、隆务寺、南宗尼姑寺、和日石经墙、圣湖仙女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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